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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一一列举有关部门的统计数字,比如辖地面积多少啦,市区已建成面积多少啦,常住和流动人口又有多少啦,等等。在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的今天,这些数字年年都在变,未必比我们的感觉更可靠;而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几乎所有人对北京的共同感觉都是“大”。差不多每个到过北京的外省人都有这种体会:初到北京,蒙头转向,简直“找不着北”。一天跑下来,腰酸背疼,腿肚子发胀眼发直,能办成一两件事,就算效率不错因为北京实在太大太大。一个立交桥绕下来,你打的的士肯定跳表,不折不扣的“看山跑死马”。北京人自己就说得更绝:除非在家猫着,只要出门,就会有一种“永远在路上”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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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北京的大,还不仅仅大在地盘。作为新中国的首都,北京是一个集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技、文化、教育、体育、信息等各种中心于一身的全能型城市。这里有最大的党政军机关,最大的金融商业机构,最大的科研单位,最大的大专院校,最大的信息网络,最大的体育场、出版社、报社、电台、电视台和最大的国际机场。世界各国的大使馆都在这里,世界各国的精英人物和重要信息也都在这里出出进进。别的地方有的,北京都有;别的地方没有的,北京也有;别的地方出不去进不来的,在北京就出得去进得来。光是这容量和吞吐量,北京就大得让别的城市没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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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北京不仅是新中国的首都,它也是辽燕京、金中都、元大都和明清的京都。不难想见,在这块土地上,书写的是什么样的历史,上演的是什么样的活剧,集聚的是什么样的人物,积淀的又是什么样的文化这里的每一个街区、每一条胡同、每一座旧宅,甚至每一棵古树,差不多都有一个甚至几个值得细细品味慢慢咀嚼的故事。那些毫不起眼的破旧平房,可能是当年的名流住宅;那些杂乱不堪的荒园大院,也可能是昔日的王府侯门。更遑论闻名遐迩的故宫、景山、天坛、雍和宫、颐和园、圆明园即便是那些民间的东西,比如老北京的五行八作、时令习俗、工艺制作、风味小吃、儿歌童谣,也都是一本本读不完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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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北京:古老而又鲜活,博大而又精深,高远而又亲切,迷人而又难解。它是单纯的,单纯得你一眼就能认出那是北京。它又是多彩的,丰富得你永远无法一言以蔽之。而无论久远深厚的历史也好,生机勃发的现实也好,豪雄浩荡的王气也好,醇厚平和的民风也好,当你一进北京,它们都会向你扑面而来,让你目不暇接,不知从何读起。你可能会惊异于现代都会的日新月异(有人说,三个月不到北京,就会不认得它了),也可能会留连于千年古城的雄厚深沉(有人说,即便在北京住上一辈子,也读不完它的历史遗迹),可能会沉醉于文化名邑的清雅萧远(有人说,只要在北京的高等学府各住上一个月,就等于上了一次大学),也可能会迷恋于民俗舞台的色彩斑斓(有人说,北京整个的就是一个民俗博物馆)。所有这些,都会对每一个初进北京的人产生神奇的魅力,使之心旌摇荡,神志痴迷,不知所以。可以这么说,任何试图读懂北京的人,一开始,都会有一种不得其门而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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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北京的那些气势非凡的门,就是我们应该翻开的第一页。(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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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北京地图,你的第一印象,也许就是北京的门多。尽管这些门大多“徒有虚名”(门被拆掉了),然而那“虚名”却也“永垂不朽”。有几个老北京人不记得这些门即便是外地人,从未见过它们的,也会知道它们的名字,甚至有些模糊的感觉。因为北京中心区域的主干道,几乎大多都是以这些门(加上东西南北的方位)来命名的。比方说,前门大街、前门西大街、前门东大街,复兴门外大街、内大街、南大街、北大街,建国门外大街、内大街、南大街、北大街,阜成门外大街、内大街,南大街、北大街,朝阳门外大街、内大街、南大街、北大街,西直门外大街,内大街、南大街、北大街,东直门外大街、内大街、南大街、北大街,德胜门外大街、内大街、东大街、西大街,安定门外大街、内大街、东大街、西大街,此外,还有崇文门东大街、宣武门西大街、广安门内外大街、广渠门内外大街等等。所以有人说,到了北京,要找地方,先要找门。如果你知道自己在哪座门周围,要找的地方又在哪座门附近,那么,你就怎么也不会迷路。而且,你在北京问路,北京人也常常会说在某某门附近或奔某某门去。因此,虽然我们现在在北京已看不见多少门,却对北京的门并不“陌生”,反倒有几分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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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不少的中国人,都首先是通过北京的门,尤其是通过两座特别有名的门认识北京的。这两座门,就是天安门和大前门。“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是几乎每个新中国人都耳熟能详的歌曲;而那些从未到过北京的人,也至少在香烟盒上见识过大前门。记得小时候,大前门还是一种名贵的香烟。能抽大前门香烟的,大都有钱,或很有些身份。能够收集到大前门香烟盒,也是一件有面子的事。当然,能够到北京去,亲眼看看天安门和大前门,在它们前面照一张像,那就更是梦寐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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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天安门是新中国的象征,那么,大前门便是老北京的门面。1984年,侯仁之教授在为一本重要的瑞典学者著作的中译本所作的序中,还这样激动地回忆起半个世纪前他第一次见到大前门(正阳门)时的心情:“当我在暮色苍茫中随着人群走出车站时,巍峨的正阳门城楼和浑厚的城墙蓦然出现在我眼前。一瞬之间,我好像忽然感受到一种历史的真实。从这时起,一粒饱含生机的种子就埋在了我的心田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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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极为真实而又极为深刻的感受。只有那些对于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特别敏感的人,才会有这样的感受,也才会深刻地意识到,北京的城门对于北京这座城市和它所代表的文化,有着什么样的意义。难怪侯仁之教授为之作序的那本重要著作――(北京的城墙和城门》一书的作者、瑞典学者喜仁龙,要说他之所以写这本书,是因为北京的城门在喜仁龙看来,北京的历史和文化,是和它的城门还有城墙连在一起、不可分割的。这些城门和城墙“布满着已逝岁月的痕迹和记录”,随时都会向我们讲述那些古老而神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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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仁龙是一个外国人。然而他的感受,却和我们如此相通。我确信,尽管喜仁龙是一位严谨的学者,也尽管他做了大量的调查和考证工作,但如果没有这种感受,他的书就不可能写得那么生动,那么感人,也不可能写得那么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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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有这种感受。有了这种感受,你才能进入北京,也才能读懂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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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起先叫做“蓟”或“蓟城”。现在我们至少可以肯定它曾是燕国的国都,其址位于现在北京的西北一隅,公元前221年被秦始皇的军队所毁。公元70年左右,东汉王朝在今北京西南角,又建了一座新城,叫“燕”,三国时又改名“幽州”。公元938年,辽太宗耶律德光将幽州升格为“南京”,又叫“燕京”,作为他的四大陪都之一。金贞元年(公元1153年),击败了辽国的金人,将燕京定为他们占领的北部中国的政治中心,是为金中都。又过了一百多年,即公元1272年,统一了中国的元世祖忽必烈,决定将此地作为他庞大帝国的中枢所在,这就是元大都。至此,中国的首都终于由“面东背西”一变而为“坐北朝南”。在此后数百年的漫长岁月里,除短暂的变动外,这个格局基本上没有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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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城、幽州、辽燕京、金中都和元大都,这些辉煌一时的巍峨城阙,早就已经“被西风吹尽,了无陈迹”现在人们能够记起说起的,实际上是明清时代的北京城;而明清时代的北京城,则是由里外三层的“城”构成的“城之城”。这个“城之城”的里圈,是通常称为“紫禁城”的“宫城”,城墙周长6里,开有四门,即午门、神武门、东华门、西华门。中间一圈是“皇城”,城墙周长18里,也开有四门,即天安门、地安门、东安门、西安门。它的外围是“京城”,分内外两城。内城城墙周长46里,开有九门。正中即正阳门,最为高大雄伟。在过去的年代,它是仅供皇帝出入的“正门”。正阳门的东西两面,是崇文门和宣武门,又叫“哈达门”和“顺治门”,也叫“景门”(光明昌盛之门)和“死门一(枯竭不祥之门)。景门人人可过,死门则多半走送葬的队伍。北面二门是德胜门和安定门,又叫“修门”(高尚之门)和“生门”(丰裕之门)。皇帝每年一次从生门出城,到地坛祈祷丰年,也祈祷王朝政权稳定、国泰民安,所以叫“安定门”。而凯旋的军队则要从修门班师回城,以宣示皇帝的圣德终于战胜了敌人,所以叫“德胜门”。东边二门是东直门和朝阳门(齐化门),又叫“商门(交易之门)和“杜门”(休憩之门)。那里曾经河水涟漪,岸柳成行,无疑是运输和休闲的好去处。西边二门是西直门和阜成门(平则门),又叫“开门)和“惊门”,前者意味着“晓喻之门”,后者的得名据说是因为附近居民常被皇帝诏令惊扰之故。总之,这些城门,多少都有些特殊的含义和象征。所以,老北京人说起它们来,总还是津津乐道。(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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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崇文、宣武、德胜、安定、东直、西直、朝阳、阜成这九门,就是严格意义上的京师之门。所以清代的“首都卫戍司令”,便叫“九门提督”;而九门当中最南端的正阳门,便是京城内城的正门、前门。它是北京最重要的城门。它的北面,是壁垒森严的皇城和宫城,是金碧辉煌的王府和皇宫,是老百姓可望不可及的地方。它的南面,是北京城的门户地带,拥有最大的交通中心和商业中心。那里的婆娑杨柳、绚丽牌楼、繁忙店铺、喧闹街市,曾是“北京最美妙、最诱人的街景之一”。那里也是帝王禁苑与平民市井之间巨大的中间环节,因此老百姓把正阳门叫做“大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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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真正的“前门”,说起来应该是永定门。它是京城外城的正门。1553年修建的外城,原来是要环绕内城的,后因经费不足,只修了南城一方,结果整个京城就变成了一个“凸”字形。京城外城周长28里,开有七门。南端正中为永定门,左右两边为左安门、右安门,东西两边则是广渠门、广安门,东北和西北角与内城相接处,又开有两门,即东便门和西便门。“外七内九皇城四”,如果再加上围绕外城的护城河和城外岭上的长城,北京城真可谓“门开八面,固若金汤”。除此以外,在天安门外长安街上原有左右长安门(又称青龙门、白虎门)。民国时期,又新辟了和平门(始称兴华门)、建国门(始称启明门)、复兴门(始称长安门)。这些都是大门。至于那些不大上得了“台盘”的中门、小门,就数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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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北京,这也就是北京城。要言之,所谓“北京城”,实际上就是由这些一重一重的“墙”和一道一道的“门”构成的。其中,“门”显然又比“墙”更重要。没有墙,固然城而不城,但如果没有门,则城也就是死城。门之于城,不但是出入之口,而且是方位所在,功能所在,意义所在。可以说,把握了北京的“丫,也就差不多把握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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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提起北京,我们中国人,尤其是新中日人,首先想到的便是天安门。每个初到北京的人,第一个要去看的地方,也差不多都是天安门。的确,在中国,又有哪座门,能像天安门那样和北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且在中国人民的历史画卷和政治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举世瞩目、揭开了中国新文化第一页的“五四运动”,就是在天安门广场上爆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也是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的。本世纪许多重大政治事件,也都在天安门前的广场上演出。天安门在每一个热爱祖国、尊重历史的中国人心目中,不可能不地位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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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的地理位置,也很特别。明清时代北京城市规划和城市营造之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由一条18里长的南北中轴线贯穿全城。它的南端起点,是永定门;北边终点,则是地安门外的钟鼓楼。从南到北,依次有永定门、正阳门(前门)、中华门、天安门、端门、午门、神武门、地安门等等,天安门恰恰正在这条中轴线的正中。它是京、皇、宫三城中间那个城即“皇城”的正门。门外,南北大道是“御道”,东西大街是“天街”,其地位之重要、特别,已毋庸置疑。如果说,北京的门是我们解读北京的“入门之门”,那么,天安门便是“门中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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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原名承天门,清人人关后改为天安门。但不论“奉天承运”也好,“敬天安民”也好,作为皇城的正门,它都是国脉所系、国威所在、国家权力的象征。事实上,天安门历来就是封建王朝举行国家大典的地方。那时,皇帝如果要颁布诏书,就在太和殿登极用宝。用宝后的诏书,要置于“云盘”中,用彩亭奉送天安门城楼,交直诏官宣读,文武百官则在金水桥南排班聆听。宣诏完毕,诏书用木雕的金凤衔着由城楼上放下,交礼部誊写,诏告天下,谓之“金凤颁诏”。可以说,从那时起,天安门就以其不同寻常的特殊地位而为众望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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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那时的广场,可比现在小得多,只有11公顷,比作为现在天安门广场配套建筑的人民大会堂(占地15公顷)还小。这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因为那时国家并不属于人民,有资格恭逢如此盛典,能够到天安门城楼下跪班听诏的,人数极其有限。有11公顷的地方,已经完全够用,而且也足以让地方衙署和小国边邑相形见细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成了共和国的主人,如此“弹丸之地”,显然已不敷使用。1949年,为举行开国大典,新中国的奠基者们曾对广场进行了拓展修整。1959年,为庆祝建国十周年,又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三面红墙全部予以拆除,东西两翼拓为通衢大道,革命历史博物馆和人民大会堂分立广场东西两侧(取“左祖右社”之意),人民英雄纪念碑屹立中央,并向人民群众开放。过去专属帝王使用、严禁庶民涉足的皇家禁区,真正成了“人民的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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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天安门广场便成了世界上最大、最无与伦比的大广场。它占地面积54公顷,可供50万人进行集体活动。每一个到过那里的人,都无不惊异于她的庄严、肃穆、雄伟、博大。和她相比,西方许多城市的所谓广场,便只好叫做“路口”。北京的“大”,在天安门和天安门广场得到了最好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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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门是宫城的正门,正阳门是京城的前门,中华门却不是城门。这是一座单檐歇山顶的砖石结构建筑,与明十三陵和清东西陵的大红门相同,虽然看起来不如内城九门那些“城门楼子”壮观,却最能体现“城头变换大王旗”的意味。因为中华门县真正的“国门”。咱们的国名叫什么,(图八)它就叫什么。明朝的时候,它叫“大明门”;清朝的时候,它叫“大清门”;到了民国时期,就叫“中华门”。换名的办法也很简单:把刻有门名的石匾翻个个儿,重新刻上字,一大明门”就变成了“大清门”。可惜,当民国的人也想用这种省工省料的好办法来更换门匾时,却发现努尔哈赤的子孙早就用过了这个高招,便只好放弃了“颠倒历史”的念头,重新刻了一块木匾,挂在了檐下。(图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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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激和崇敬,在天安门广场建立了人民英雄纪念碑。纪念碑就建在中华门内天安门前。正如姜舜源在《沧桑天安门》一文中所说,这可正好应了陈毅元帅的一句诗:“此头应向国门悬”二十多年后的1976年,在中华门旧址上,又兴建了“毛主席纪念堂”。至此,整个天安门广场,已是“旧貌换新颜”。国门拆除了,午门退隐了,前门告老了,人民的广场取代皇家的宫城成了北京的中心,而由东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构成的新的中轴线横贯东西,则似乎象征着北京的开放与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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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门(或大明门、大清门)的故事,再清楚不过地告诉我们,门对于一座城尤其是一座京城有着一种什么样的意义。它不仅是出入的孔道和防卫的关口,也是一种象征,――国家的和政权的象征。所以,在清代,除正阳门外,其余八门便由八旗分掌:德胜门正黄旗,安定门镶黄旗,东直门正白旗,朝阳门镶白旗,西直门正红旗,阜成门镶红旗,崇文门正蓝旗,宣武门镶蓝旗。八旗分掌八门,既有共享天下之意,也未尝没有相互牵制的用心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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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山河千里国,城阙九重门一,没有城墙和城门,是不好叫做京城的。唐代长安和北京一样,也有京、皇、宫三城,不同者在于宫城不在皇城里面,而在皇城北面。这三座城,京城十二门,东西南北各三门;皇城七门,南三东二西二,北面无门;宫城南面五门,正中为承天门(明代北京宫城正门也叫承天门,想必即承唐制),北面二门,正门为玄武门,是唐太宗李世民发动政变的地方。汉代洛阳京城内,有南北两座差不多一样的宫城,都开有四门,而且门的名字也都一样,即南朱雀北玄武东苍龙西白虎,京城则开有十二门。宋都开封也有城三重,外京城叫罗城,也叫国城,因其土筑又叫土城,开有十三座城门,七个水门,共二十座门;内京城又叫旧城或阙城,四周共开十门,正南门是朱雀门;宫城亦即大内,又叫皇城,开有六门,正中为乾元门。开封城一共三十六座门,差不多是门最多的一座古都。南宋的都城临安(杭州)只有内外两城,内城又叫子城,开有四门,乃大内所在;外城又叫罗城,开有十三座城门,并不呈对称状。杭州城门的特点,是它们的名字,多不似北方古都的典雅庄重,而更多山川灵秀。“候潮听得清波响,涌金钱塘定太平”,这两句诗中,就包括了杭州五座城门的名称。明初首都南京,规模极为宏大,里里外外共有四城。外郭城周长180里,开有十六座城门;应天府城周长67里,是当时国内第一大城(次为北京),也是世界第一大城(次为巴黎),共有十三座城门;此外皇城六门,宫城十二门,加起来比开封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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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漫长的古代社会,几乎所有的中国城市都是由那一重重的一墙一和一道道的“门”来构成的。在中国古代,人们无法设想没有城墙和城门的城市,就像无法设想没有屋顶和门窗的房子一样。任何一座真正的城市都必须有城墙和城门,而且这些城墙和城门越是高大越是多,则这座城市的地位和规格也就越高,人们也就越承认它是“城”。因此,像上海这样没有什么像样城墙城门的城市,就不能叫做“城”,而也许只能叫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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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城”和“市”不但意义不同,而且地位、大小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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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城”或“城市”?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看,所谓“城”或“城市”,无非是人类社会三种主要的社区类型之一。这三种主要的社区类型是国家、城市和乡村。这三种社区,都可以叫做“邑”。上古所谓“国”,范围不大,数量很多。在诸侯林立的时代,不少的所谓“国”,也就一“邑”而已。“邑”这个字,上面是一个“口”,下面是变体的“人”字。有“人”有“口”,当然是社区。也有人说上面那个“口”是围墙、圈子、范围的意思:“有土有人,斯成一邑。”不管怎么说,这个既有一定范围,又有一定人口的“邑”,就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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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社区(邑)有许多种,也有许多名称,比如邦、都、乡,以及郊、鄙等。其中“邦”相当于国家(故又称“邦国”),“都”相当于城市(故又称“都市”)。“乡”当然就是村落(故又称“乡村”)。此外,“郊”就是附庸于城市的社区(郊区),“鄙”就是远离于中心的社区(边鄙),而社区与社区之间就叫“邻一(邻里)。所有这些字,都从“邑”(乡字繁体从邑,写作“榔”;村字别体也从邑,写作“��”),可见“邑”就是社区。不过,一般地说,“邑”主要指城市,比如“都邑”一词,就是大小城市的总称(大曰都,小曰邑;或“二年成邑,三年成都”)。由此又可见,城市乃是最重要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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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城市却不是最古老的社区。最古老的社区是乡村。乡村是从原始氏族的集聚地转化而来的。“(乡郎)”这个字,无论金文甲骨文,都是像“两人相向对坐共食一簋”之形。也就是说,“(乡郎)”的字形,就是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当中放一个饭桶。所以杨宽先生在《古史新探》中说,乡这个字,“是用来指自己那些共同饮食的氏族聚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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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阶级分化了,氏族变成了国家,尊贵的老爷天子、诸侯、大夫们也不再和自己的“子民”们共一个饭桶吃饭。他们(当然要带上自己的奴仆)另择“风水宝地”而居,或在原居住地划出一个圈子,形成一个新的社区,并用高高大大的墙把这个新的社区和旧社区乡村隔离开来。这个用墙划出的社区,就叫做“城”,也叫“都”或一邑”,而那墙就叫城墙。要之,就起源而言,所谓“城”,就是古代的王朝国都、诸侯封地、大夫采邑。或者准确一点说,是它们的中心区域。城墙之外的地方,就叫“郊”,就叫“野”,更远的地方则叫“鄙”,是乡村社区的所在地。一墙之隔,尊卑判然;大门内外,贵贱不一。这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或者准确一点说,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它一开始就是和门和墙共生的。没有城墙和城门,也就没有所谓“城”。恰如喜仁龙所说:“正是那一道道、一重重的墙垣,组成了每一座中国城市的骨架或结构。”因此,当我们突然发现一座圮败的废城时,能够看到的往往只有城墙,比如吐鲁番郊外的高昌和交河古城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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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座座城邑或城堡被高高的墙和大大的门圈围起来时,城与乡,就成了中国古代两种最主要的社区。介乎其中的则是“市”。所谓“市”,就是集中进行买卖交易的场所。因为老爷大人们虽然高贵,也要吃饭,而且要吃好的、新鲜的,光靠进贡,似乎不够;乡民小人们虽然卑贱,也要零花钱,也想买点城里的好东西。城里的精品要出去,乡里的时鲜要进来,这就要“城乡互市”,也就要有“互市”的地方。这个专门用来做交易买卖的地方,就叫“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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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这种交易买卖,是必须一方迁就于另一方的。老爷大人们当然不会屈尊下乡去采购,他们的仆人也沾光不会屈尊,自然只能由乡里人进城来交易。乡里人原本“卑贱”,摆不起谱;乡里人又很“好奇”,愿意进城。何况,乡村广阔分散,也不便于集中贸易。所以,“市”便主要设在城的周边,成为城的附庸和派生物,以及沟通城乡的中介。它的地位,当然十分卑微。可见,城与市的高低贵贱之别,几乎可以说是“从娘胎里带来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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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的时候,作为“城”之附庸和派生物的“市”,并不是什么社区,而是一种临时性的场所。上古的商业,并非经常性的行为,或三日一市,或五日一市。这时,四方乡民纷纷赶来交易。交易的场所,就成为“市一。交易一结束,这个地方也就什么都不是。直到现在,我国许多乡镇还保留着这种习俗,叫做“赶集”。但后来,贸易成了经常性的行为,也有了专门从事贸易的商人,临时性的“集”就变成了常规性的“市”,不但供交易所用,也供商人居住,而且也和“城”一样,有了自己的“土围子”。于是,“市”便成了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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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个社区,是不敢望“城”之项背的。围“城”的是“墙”,围“市”的则是“垣”。垣也就是矮墙,叫:“卑曰垣,高日墙。”城墙高大魁伟,里面居住着王公贵族、高官名士;市垣低矮简陋,里面充斥着工匠商贾、贩夫走卒。这样的两个社区,当然也就不可同日而语。甚至“市区”的位置,在中国古代城市规划中也有一定之规:或在城南,或在城北,总之是不能进人中心地段,只能卑贱地匍伏在“城”的脚下,仰“城”之鼻息而生存。但,卑贱的“市”好歹总算进了“城”。这样,“城”与“市”就终于合为一体,变成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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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进城之“市”却仍然保留着它的个性。这使我们一眼就能把“城”与“市”区分开来:城区的建筑是封闭型的,不是院落,就是高墙,要不然就是一张张紧闭的门。在这些院落、高墙和大门之间,留出的是仅供通行的道路。这些道路除了行走别无用处,因此只能叫“通道”,不能叫“街道”。市区中的街道却不同。它不但供人行走,更供人浏览。街道两旁的店铺,也都一律开放着自己的门户,敞开着自己的门面,以确保里面陈列的商品一览无余。只有在收市打烊以后,才会关上活动的门板,有的(如药铺)还随时可以叫开。当然,这些店铺也绝无封闭的围墙。相反,有的店铺门口还会搭起遮阳避雨的屋檐,或竹架苇席的凉棚,更加具有开放性。这就是“城”与“市”的区别,也是“街”与“路”的区别。所以,我们只能说“逛街”、“上街”、“赶街”(赶集)或“街市”,不能说“逛路”、“上路”、“赶路”、“路市”。“上路”、“赶路”是到别的地方去,“上街”、“赶街”才是去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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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城中之路不但是通道,也是界限。它们和院墙一起,把一个一个的圈子划分隔离开来。可以说,城区是由路和路旁的院墙构成的,市区则是由街和街边的铺面构成的。因为“市”乃因商业的需要而建立,所以市的名称总是表现出商业性,比如米市、菜市、肉市、煤市、花市、鸟市、骡马市等。它们也能用来做地名,比如北京就有菜市口、灯市口、东西花市大街和花市东斜街等。建“城”的需要却多半是政治性或军事性的。所以我们说起城来,便总是说京城、省城、县城,或冠之以地理、历史、文化的特征,如山城、江城、古城、新城、石城、龙城等等。城与市,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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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但“市”与“城”不可相提并论,而且“城”与“城”也并非就可以等量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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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已说过,上古的城,主要是王朝国都、诸侯封地、大夫采邑的中心区域。显然,它们的地位,也不可能一样。《左传》称:“天子之城方九里,诸侯礼为降杀,则知公七里,侯伯五里,子男三里。”不但面积规模有大小之别,而且名词称谓也有尊卑之分。也就是说,尽管王朝国都、诸侯封地、大夫采邑都可以称为“都邑”,但一般地说,只有诸侯的封地才可以叫“都”(国都),大夫的封地则只好叫“邑”(采邑)。“都”之中,又只有天子之城才可以称为“京”。所谓“京”,也就是“人工筑起的高丘”。(《说文》:“京,人所为绝高丘也。”)天子之城曰“京”,无非取其“绝高”之意,当然其地基和城墙也会特别地高。这样的大城,普天之下当然只能有一个。所以,当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即沿明初成例,改“北京”为“北平”,便是表示“京”必须“独一无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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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只能有一个,“都”则可以多一点。所谓“都”,也就是通常说的“大城市”,叫“邑之大者曰都”。它们往往也是旧的京城,或王朝祖庙所在地,叫“有先君之旧宗庙口都”。当然,也有自然而然形成的,叫“一年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不过,“都”再大,也不能大过“京”,若依周制,最多也就只能相当于“京”的三分之一那么大。因为“京”是“首都”,也就是“第一都邑”,当然得如北京人所说是“盖了帽”,或如上海人所说是“一只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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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是“城”,又是“京城”,而且有差不多连续八百年的“京城首都史”,所以北京不大也得大。当然,作为中国最大的城,它也必须有最高的墙和最大的门。事实上,北京的门不但多,而且大。北京内城九门和外城七门,都是由箭楼和门楼构成的双重城楼的巍峨建筑。箭楼有如城堡居高临下,门楼却大多是双层三檐的巨大楼阁或殿堂(惟东西便门例外)。两楼之间,则是一个由城墙围成的巨大瓮城。瓮城面积很大,不少瓮城里面建有寺庙或寺院,也多半有街面、店铺和树木。这可真是城外有门,门内有城,实在堪称建筑史上之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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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这种奇观现在我们是再也看不到几乎所有城门连同它们的那些瓮城都已先后被拆掉,只剩下正阳门城楼和德胜门箭楼在一片车水马龙中形影相吊。但即便是这样“残缺”和“孤立”的门楼,也足以让我们叹为观止,更何况它们当年是在一片式样相同的低矮建筑之上拔地而起?七十多年前,喜仁龙曾这样描述永定门的壮观和美丽:“宽阔的护城河旁,芦苇挺立,垂柳婆娑。城楼和瓮城的轮廓线一直延续到门楼,在雄厚的城墙和城台之上,门楼那如翼的宽大飞檐,似乎使它秀插云霄,凌空欲飞。这些建筑在水中的倒影也像实物一样清晰。但当清风从柔软的柳枝中梳过时,城楼的飞檐就开始颤动,垛墙就开始晃动并破碎。”我相信,无论是谁读到这段文字,都不会无动于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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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喜仁龙对北京的城门和城墙充满了敬意。他在写到西直门时曾这样说:“乘着飞驰的汽车经由此门前往颐和园和西山参观的游人,到了这里会不由自主地降低车速,慢慢驶过这个脆弱易逝的古老门面。因为,这些场面比起颐和园和卧佛寺来,毕竟能够提供关于古老中国日常生活更为真切的印象。”他甚至还认为,北京的城门和城墙,是最雄伟壮观和最动人心魄的古迹。因为它们“幅员辽阔,沉稳雄劲,有一种高屋建瓴、睥睨四邻的气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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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仁龙实在太敏锐他在这些城墙和城门那里看到的,便正是北京的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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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并不是中国惟一的大城市。除北京外,中国的大城市还有天津、成都、武汉、沈阳等。但这些大城市,不管是论人口,还是论地盘,都比不上北京。惟一可以和北京“较劲”的是上海。上海的人口就比北京多。而且,随着浦东的开发和建设,地盘也不见得比北京小。更何况,上海的“大”,还远远不止于此。比方说,它是(或至少曾经是)中国最大的外贸口岸、金融中心、工业基地、商贸市场、利税大户,甚至全国最大的文化城和人才库。建国前上海的报刊和出版社之多,建国后上海向外地输送技术力量之多,可都是全国第一。正因为上海如此之“大”,所以才被称为“大上海”。在中国,有几个城市的市名前曾被或能被冠以一大”字也就是上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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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上海再大,也“大”不过北京。上海还得在自己的市名前冠一个“大”字,才成为“大上海”,北京却大得根本不必自称什么“大北京”。你什么时候听说过“大北京”这种说法的?没有。北京人不这么说,外地人也不这么说。可见在全中国人的心目中,北京之大,已不言而喻,实在不必添此“蛇足”。这可真是一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大城不“大”。北京,大概是中国惟一一座“不必言大而自大”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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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大上海”在“不大”的北京面前,也不敢“装大”。一般地说,上海人都不大看得起外地人,却惟独不敢“小”看北京人。上海作家王安忆就说得更绝。她说就连北京上海两地的风,都有大小之别。“刮风的日子,风在北京的天空浩浩荡荡地行军,它们看上去就像是没有似的,不动声色的。然而透明的空气却变成颗粒状的,有些沙沙的,还有,天地间充满着一股呜声,无所不在的。上海的风则要琐细得多,它们在狭窄的街道与弄堂索索地穿行,在巴掌大的空地上盘旋,将纸屑和落叶吹得溜溜转,行道树的枝叶也在乱摇。当它们从两幢楼之间挤身而过时,便使劲地冲击了一下,带了点撩拨的意思。”(《两个大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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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容量大”。初到北京的人,几乎无不惊异于它的容量。那么大的广场,那么宽的街道,那么多的空地方,该可以装多少人哪!上海虽然也大,但却太挤。不要说拥挤狭窄的街道里弄,便是人民广场,也显得挤巴巴的,好像人都要溢出来了,哪里还能装下什么东西?所以有人说,到了上海,除了看见看不完的上海人以外,什么也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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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就不会给你这种感觉。北京虽大却不挤。北京的交通虽然也堵得厉害,但最拥挤的地方也仍能给你开阔之感,因为那地方本来就很大。其实,这也正是北京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一个特点:宽松、疏阔、大处着墨、纵横挥洒,充分表现出帝都京师独有的那种“大气”。不要说9平方公里偌大一个宫城才住了皇帝“一家人”(所以金庸小说《鹿鼎记》里那个妓院长大的韦小宝一进皇宫便惊叹:“这么大的院子,能装多少姑娘”),便是最不起眼的“四合院”(当然不是现在看到的),也疏落有致、颇多空间。老舍先生说:“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地喘气;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周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这是说得十分地道又十分在理的。北京和上海(浦西)城市建设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寸金之地的上海,首先考虑的是尽可能地利用地皮节约成本,而满不在乎的北京,则“透气孔”特别多。景山、北海、什刹海,天坛、地坛、日月坛,陶然亭、紫竹院、龙潭湖、玉渊潭,哪个城市能有这么多公园哪!甚至你根本也用不着上什么公园。过去自家的小院,现在小区的街心,就足够你遛弯儿、会鸟儿、练功夫、找乐子的住在这样的城市里,不管怎么着,也不会觉得“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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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特点同样体现于建筑。北京,可能是中国城市中建筑样式最多的一座。城池宫殿、坛社苑林、部院衙署、庙宇观寺、府邸宅园、市井民居,次第排列,纵横展开,错落有致,就像一支和谐的乐曲。以皇宫为中心、纵贯南北的中轴线当然是“主旋律”,但文人墨客、市井小民也并非没有自己的乐土和家园。甚至那些在别处多半会躲入深山老林的名寺古刹,在北京也进了城。北京是那样地疏阔、大气,任何存在都不会在这里找不到自己的空间。所以,不但人力车和凯迪拉克街上跑没人感到怪异,便是骡马大车进了城,也不稀罕。(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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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容量不仅在于建筑空间,更在于文化空间。北京从来就是汉胡杂糅、五方杂处的地方。三教九流、五湖四海、汉满蒙回藏、儒道释景(基督教)回(伊斯兰教),各路人马都在这里出入、汇集、发展,各种文化都在这里交流、碰撞、融合。北京对此,都居高临下地一视同仁,决无文化偏见,也没有种族偏见,甚至没有其他地方通常都会有的那种执拗顽固“不可入”的“区域文化性”。相反,江南的丝雨北国的风,西域的新月东海的波,都在这里交汇、集结、消融,共同构成北京博大雄浑的非凡气象。北京当然是等级森严的,但因为空间大、距离远,彼此之间,也就不会觉得有什么“挤兑”。王侯勋贵、鼎辅重臣、学子文士、贩夫走卒,各有各的活法,而且在各自的“圈子”里,也都活得既自在,又滋润。直到现在北京也仍是这样:一个外地人,只要他不是“太差劲”,那么,他到了北京,也就不会感到别扭,感到“格格不人”。如果他很随和,还会说几句普通话(不必太标准),那么,用不了几天,他几乎就会觉得自己也是北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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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也是“城文化”的特点。《说文》曰:“城以盛民也”,正是突出了它容量上的特征。作为可以“盛民”的人工生存环境,城市与乡村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的“兼容性”。乡村虽然地域辽阔、没有城墙,似乎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但其实,乡村的开放度和兼容性都很差。异质文化很难在这里得到传播,外来人口也很难在这里落脚谋生。乡村几乎只相信“土生土长”和“本乡本土”的东西,对于“外来户”和“外乡人”总是持怀疑态度。顽固地保留乡音土话,便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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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就不一样城市是这样的一种社区,它的职能和功能从来就不是单一的。而且,城市的职能越多,功能越齐全,它的“城市化水平”就越高,城市也就越“大”。上海之所以“大”不过北京,就因为它的职能没有北京那么多,它不是也不可能是全国政治文化的中心。同理,城市的职能越是多样,功能就必须越齐全;功能越齐全,城市就必须越能兼容。其结果,便正如天津人所说,“嘛大的林子,嘛鸟都有”,连“市”也最终搬进“城”里,并与“城”合二而一,成为“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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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城市从来就是开放和兼容的,尽管城市与城市之间,开放程度和兼容程度并不一样。但再封闭的城市,也比乡村开放;再保守的城市,也比乡村兼容。中国古代的城,虽然无一例外的都有城墙,但是这些城墙却并不妨碍城市的开放,而且似乎更有利于它的兼容。这就好比盘子装不了什么东西,两碗却更能“容纳”一样。一个完全没有空间间隔的地方是无所谓容不容的。城墙的建立,恰恰正好为人类提供了一个具有“可容性”的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城以盛民也”,便说得十分到位,尽管它仅仅只说到了“盛民”。但文化是人创造的。城市既然能够容纳人民,当然也就能够容纳人民创造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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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之所以必须开放和兼容,还因为城市的主要文化功能是“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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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没有哪个社区能像城市这样充分地满足人们交往的需求因为城乡这两个社区的重要区别之一,就在于其居民的异质性程度。乡村居民基本上是同质的,端的称得上是“同祖同宗,同种同文(方言)”。而且,乡村居民还特别看重这种“同质性”,看重“乡里乡亲”、“土生土长”,或者“吃一口井的水长大的”等等。城市居民则大多没有这种心态。他们既不可能只吃“同一口井的水”,也不可能只买“同一家店的布”,当然也不会“干同一样的活”。他们籍贯不同,出身不同,来历不同,职耸不同,活法也不同,却共生共存于城市。于是,城市便为不同的人共同地提供了表演的舞台和交往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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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正是这种交往的机会,诱使一批又一批的人“离乡背井”,来到城市;也正是这种交往的机会,使城市的文化水平和文化氛围远远优于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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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会,还要有条件。这个条件,就是作为交往重要工具之一的语言,必须具有开放性和兼容性,这才有可能成为人际交往的“硬通货”。“城里话”比“乡里话”好懂,原因就在这里。除北京外,我国各大城市都有自己的“方言”。但细心的人不难发现,省会的方言总是相对地、县的方言好懂,而地、县的方言又总是相对乡村的方言好懂。也就是说,由于城市的开放性和兼容性,连社区的语言也相对开放和兼容,这才让外地人觉得相对比较“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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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是全中国人表演交往的舞台和场所,或者借用日本学者铃木荣太郎的概念,是全中国人“社会交往的结节机关”,当然是可以而且应该兼容全国的。所以,一来二去,北京话便几几乎成了咱们的“国语”(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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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开放也是城市的天性。从古到今,城市从来就是作为“中心社区”而存在的。它们或者是全国的中心(首都),或者是区域性的中心(省会、州府、县城等)。既然是中心,就必须向它的周边区域开放,既吸收又辐射,既统领又兼容。所以,北京不但“包容量”大,而且“吞吐量”也大。有一个数字颇能说明问题:现在的北京人,有四分之三是建国以后才进人北京的外地人及其子女。也就是说,不到半个世纪,所谓“北京人”这支队伍,就换了四分之三的“血”。至于北京向外地“输”了多少“血”,似乎不好统计,但相信也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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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北京的这种开放和兼容,似乎还不是或不完全是现代意义上那种城市与城市、人与人之间自由平等的交往与交流。它似乎还更多地是以一种“天朝帝都”的雍容气度或“政治中心”的文化特权,居高临下地吸收和兼容着外来文化和外来人口。较之上海和广州,它更像一个开明的君主或宽和的老人,以一种无所不包和见惯不怪的从容、淡泊、宽舒和自信,集天下之大成而蔚为壮观,但当其绚烂之极时却又归于平淡。我们在后面还会看到,“大气”与“平和”,正是北京文化的一个显著的特征,它甚至几乎遍及于每个北京人,成为北京人的一种“文化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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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怎么说,北京毕竟是文化生态环境最好的城市。它很像一个自然形成、得天独厚的大森林,乔木、灌木、奇花、野草,共生于其间,层次分明而又相得益彰,错落有致而又浑然一体。它是帝王之都,也是文人之乡和民众之乐土。如果说,雍容华贵的皇家气派,勇敢自尊的学人风范,敦厚朴实的民俗风情,曾经共同形成了老北京那种既“典丽堂皇”又“幽闲清妙”的文化品格;那么,高瞻远瞩的改革开放,居高临下的兼收并容,独一无二的文化优势,便构成了新北京的非凡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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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大”,几乎使每个到北京的人,都会觉得自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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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说:“到了北京才知道自己的官小,到了广州才知道自己的钱少,到了深圳才知道自己的人老。”其实,到了北京,又岂止是觉得自己官小,简直是连人都很小。那么大的北京,一个两个人走了进去,就像水珠融进了大海,看都看不见,影儿都没有一个。这其实也是北京容量太大所使然。’一个空间,如果容量太大,纳入其中的事物就显不出“体积”来。不要说人了,就连摩天大楼立交桥那些庞然大物,在北京也显不出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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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北京,又是怎样一个藏龙卧虎的地方那个衣着朴素、神态安详、满不起眼的遛鸟老头,没准是大清王朝皇族后裔,大小是个“贝勒爷”;而那个坐在小摊上喝豆汁、吃火烧或者炒肝儿,吃完喝完一抹嘴就骑上自行车去上班的中年人,也很可能是一位什么重要部门的什么长,大笔一挥就能批个十万八万甚至上百万。这些人,在北京都很普通,就像他们说的话都是“普通话”一样。北京,毕竟太大太大,再大的人物,在北京也不大容易“大”得起来,久而久之,自然也就会变得普普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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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官们大多“不大”(真正的“大官”你见不到),北京的市民却多半“不小”。有人说上海是“大城市,小市民”,北京却绝对没有“小市民”。北京的市民都是“大市民”:派头大,口气大,架子(或者礼性)也大。“大气”,可以说是北京人的一种普遍特征。他们的生活方式,几乎无不带有“大”的味道:干大事,说大话,讲大道理,讨论大问题。就连聊天,也叫“侃大山”(先前则叫“神吹海哨”,也有“大”的意思)。就连喝茶,也钟爱“大碗茶”。他们对于小打小闹不感兴趣,对于小模小样看不上眼,向往的是成为“大腕”、“大款”,当然最好是“大官”。就连找媳妇,也不大喜欢“小家碧玉”式的。至于喝啤酒,当然更得论“扎”。如果一小杯一小杯地来,一小口一小口地抿,那还叫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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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的大气,与燕赵遗风,或者说,与北中国的豪雄之气不无关系。这种豪雄之气以山东、东北两地为最多,而在全国,最喜欢北京人、最容易和北京人认同的,也恰恰是山东人和东北人。山东出响马,东北出胡子(土匪),“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爽是少不了的,“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义气也是少不了的。这些北京也都有,只不过大碗喝酒仅限于喝啤酒,大块吃肉一般是涮羊肉,两肋插刀则多半是豪言壮语。但不管怎么说,北京人毕竟是崇尚豪雄和讲义气的。他们推崇的是“不吝”、“豁得出去”,古道热肠和使肝义胆在北京也总是受到好评。“不吝”并不简单地只是“不吝啬”。依照杨东平的解释,它至少还有满不在乎、敢做敢为、超拔洒脱、大大咧咧甚至不修边幅等意思在内。在各地方言中,大概只有武汉人的“不囗”与之相似。不过武汉人的“不(口者)”重在“直”,北京人的“不吝”则重在“爽”。所以武汉人极其憎恶“鬼做”,而北京人的“不吝”则很可能具有表演性,变成一种“作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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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作派常常被称作“狂”或“匪”。这是一种由服饰、举止、口气、派头等综合因素构成的气势。它既以“狂匪”名之,就不能有“奶气”,因此不但不能精巧雅致,反倒要“粗”一点才好。事实上豪爽往往是和马虎难解难分的,精致则难免因过分注意细节而显得“小家子气”。“小心翼翼”则不“豪”,“精雕细琢”则不“爽”,简单粗疏反倒自然洒脱。北方人(尤其北方农村)的生活原本就比较粗放,这种粗放经过北京文化的洗礼,就变成了“大气”。而“大气”一旦成为北京人的标志性品格,粗放就会变成一种刻意的追求。所以,诸如抠门、松货、软蛋、面瓜之类统统都是贬义词,不拘小节马马虎虎则不会受到恶评。于是,为了追求大气豪爽的效果,就要装得大大咧咧、随随便便、满不在乎,甚至不修边幅,比方说,衣衫褴褛胡子拉喳,身上贴着假胸毛,胳肢窝火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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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北京人不是不讲究,而是特讲究。他们讲究的不是我们通常所谓“生活质量”,而是“份儿”和“派儿”。怎样做“有派”,能够“拔份”,他们就怎样做。比方说,在满街“蓝蚂蚁”的年代,穿一身将校呢的旧军装,是“派儿”;当满街都是西装革履新潮名牌时,着圆领汗衫翻毛皮鞋反倒“拔份儿一。这种服饰符号背后的潜台词是:我就敢不随时尚,就敢对着来,怎么着?因此是“特狂”、“特匪”、“特不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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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恰恰是一种京都意识。“京都人”与“地方上”的,如果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京都人”是超群脱俗、高人一等、与众不同的。这种“卓异”或“特异”,表现于老北京,是恬谈平和、见惯不怪;表现于知识界,是俯视天下、语惊四座;表现于小青年,则可能是狂痞匪气、街头拔份。无论何种表现,其背景都一样,即北京人特有的大气。因为他们是这个全国最大的城市中之一员,他们不大也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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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北京市民的“大”,是以北京的“大”为依托和背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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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明面儿上是否表现出来,几乎每个北京市民都无不以自己是一个“北京人”而自豪。最老派的北京人会以一种“华夏”看“夷狄”的眼光看外地:除了北京,“天津、汉口、上海,连巴黎、伦敦,都算在内,通通是乡下”。即便不把北京看作惟一的都市,自豪感也不会因此而稍减,因为只有北京人,才“能说全国遵为国语的话,能拿皇帝建造的御苑坛社作为公园,能看到珍本的书籍,能听到最有见解的言论”(均为老舍作品中人物的观点)。在他们看来,就连北京的熬大白菜,也比别处的好吃。为什么?五味神在北京嘛!五味神是何方神圣?没人知道。但万岁爷既然在北京,那么,不管他是谁,也得到驾前伺候。(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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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自豪感因为北京成为新中国的首都,又在新一代北京人身上得到了加强。他们都是“中央的人”,相对“地方上的”,优越感也就自不待言。这里说的新北京人,也包括那些出生在外地工作在北京的年轻人。他们之所以能够在北京工作,多半是大学毕业后因“品学兼优”留京或分配来京。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原本就是“天之骄子”,而他们所在的单位,又多半是大专院校和国家机关,比起老北京人中那些“引车卖浆者流”来,还更为贴近“中央”,消息的来路也更可靠。所以这些人聚在一起,没有一个不“牛皮哄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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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板儿爷”们又何尝含糊!他们聚在一起,高谈阔论的同样是国家大事,消息也同样是国务院部委办传出来的。好歹都在中央这地面上住着,怎么也听得到一点风吹草动吧?不妨这么说:上海人是人人都很体面。也许他晚上要在亭子间架床,早上要早早起来倒马桶,但只要走在街上,就一定是衣冠楚楚人模狗样。北京人是个个都很牛皮,也许他根本就没有什么正式工作,一日三餐不过棒子面窝窝头,但只要一开口,就一定是国家大事世界风云,而且话里面决没有窝窝头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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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治的空前热情,正是北京人“大气”的一个重要表现。外地人对北京的一个相当一致的看法是:“北京人人都是政治家。”对于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从海湾战争到王府井的改造,从克林顿访华到科索沃冲突,差不多每个北京人都有自己一整套看法,而且说得口若悬河头头是道,让人觉得他们不是的土司机、店员、鞋匠或买西瓜大碗茶的,而是中央政治局的顾问或智囊。北京的政治民谣和政治笑话也特别多,你往往能一下子听到好几种版本,让你忍俊不禁。但如果要说“正格的”,他们也能慷慨陈词,说理充分,使用政治话语或引用名人名言也娴熟自如,让你不能不佩服他们的政治抱负、政治理想、政治敏感和政治才能。这实在是北京人“大气”的最好注脚。是天底下,难道还有比政治,比天下兴亡、民族盛衰更“大”的事可以说,正是对政治的空前热情,使北京人成为“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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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之相对应的一个让全国各地人都极感愤怒的事实是:北京各服务行业的服务态度和质量都极差(据说现在已有改观,但时至1999年2月,《中国质量万里行》仍发表了消费者的批评文章,诉说他们在北京某老字号所受的窝囊气),以至于差不多每次人大政协会上都有代表委员提出意见,甚至有人尖锐地批评说,北京是“气象平凡,诸多不便”。“气象平凡”并不准确,“诸多不便”却是事实。1997年我在北京,住的是“标准问”,却常常因错过规定的时间而洗不上澡。本应提供的信息服务,在服务员那里也是一问三不知。至于饭菜质量,就不好说前面说过,北京人的生活原本是比较马虎的。你当然不能要求一个自己天天吃熬白菜或臭豆腐咸菜就贴饼子的人,为你做出精致的小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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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受不了的还是那爱理不理或颐指气使的态度。“过来过来,你给我过来!”“一边排队去!”这些都是我们在北京的服务窗口常常可以听见的声音,而且多半是女高音。北京的服务员好像不是“大哥大”,就是“大姐大”,在顾客面前有着摆不完的谱。你向他问价,他让你自己看。自己看就自己看吧,他还要损你:“长俩眼睛干嘛的,出气呀!”请他快一点,就更不得了:“嚷嚷什么!没看见我忙着啦!”难怪龙应台一进北京就要吵架了,能不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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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人看来,这似乎也很“正常”。北京嘛,什么人没有?那个卖针头线脑、咸菜酱瓜的女售货员,说不定是个“格格”呢(其实当然多半不是)!即使她不是什么“格格”吧,又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其实当然未必见过)?老舍先生来买酱瓜,还客客气气呢(其实当然未必买过)!那么,请问你算老几?老话说:“客大欺店,店大欺客”,对不起,咱北京就是欺客的地儿!不满意?别来呀!爱来不来的,谁请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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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就不是“大气”,而是“霸气”这决不是北京应该有的气象,这也决非“正宗”的北京做派。正宗的北京人,老派的北京人,尤其是又老派又正宗的北京生意人,是不作兴这样对待顾客的。在老舍、郁达夫、林语堂等人的笔下,老北京人是无论身份高低贵贱,都一样节一技之长,无僧人之貌”。至于生意人的“一团和气”,简直就像是天生的,岂有慢待顾客、爱理不理,甚或拿顾客“撒气”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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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就不会这样。上海的服务行业,即便在“十年动乱”时期,生意做得也十分规矩。那时,哪怕只是拿三分钱买两根针,店员也会用一小张纸包好了递给你。在餐馆里点菜吃饭,也不会被服务员吆喝着自己去端盘子。当然,上海的店员也常常被批评为“歧视外地人”,但他们至少不歧视上海人。只有北京的售货员,才公然不管你是外地人、北京人、中国人、外国人,哪怕皇亲国戚、天王老子,一律采取“本大爷”或“老姑奶奶一恕不伺候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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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比较一下,就不难发现,即便两地最好的店员,也“好”得颇不相同。要之,北京店员好在“和气”,上海店员则好在“周到”。老北京的店员或小贩,在找零钱时,如果又是钞票又是铜板(或“钢蹦儿”),便会脸上堆满了笑,说:“两搀儿,花着方便。”这话听着让人觉得舒坦、熨帖。至于是不是真方便,那就只有天知道上海店员的周到却是真能给你提供方便甚至实惠。比方说,告诉你这条裤料其实可以省下一寸,或者买另一种牌子的其实更合算。必须提供的一应商业服务,比如包装、熨烫等,当然都会达标到位,不会“缺斤短两”。但他们决不会为“找头”的零碎而表示歉意,因为这属于买卖中的正常现象,而且与是否实惠也没有什么关系。大体上似乎可以这么说:北京的态度是“务虚”的,它讲究的是“礼仪之邦”不可或缺的“礼数”和“人情”;上海的态度则是“务实”的,它似乎是基于这样一种纯粹“上海式”的思维方式:顾客来买的是实实在在的商品和服务,而不是什么不能吃不能喝不能当钱使的“客气”和“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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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风格的孰优孰劣,在这里很难评说。但有一点则似乎是共同的,那就是北京的“和气”也好,上海的“周到”或“实惠”也好,其实都远远超出了商业行为本身,而具有一种文化上的意义。上海的“周到服务”表现出来的其实是上海人的“精明”。这种“精明”是需要认同的。也就是说,当上海的店员为顾客精打细算或精心服务时,他们往往会在潜意识中要求对方是一个有资格享受这种服务的人。这里说的“资格”,主要就是精明与否,包括对“精明”是否敏锐和能否欣赏。在他们看来,顾客的计算能力和速度即便不能超过自己,至少也要和自己等值或相同。所以,上海的店员一旦碰到了被他们认为是“不懂经”、“拎不清”、“反应慢”的外地人,便会一肚子的不屑,一脸的不耐烦,甚至懒得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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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和气生财”却来自北京文化的“大气”。也就是说,老北京生意人的“和气”,根本就不是什么“服务态度”,而是一种“文化教养”。它是天朝大国的雍容气度,是世纪老人的闲适安详,是“大人不记小人过”的仁和谦让,是一个正宗北京人应有的教养或者说“礼数”。一个有教养的人是不该生气的。即便对方无礼,有教养的北京人也不该失礼,反倒应该更加和气。自己越是和气,就越是显得对方没有教养。这不是“丢份儿”,而是“拔份儿”;是宽以待人,也是自尊自重。不管是做生意,还是做别的什么,都这样。有人说,北京的各行各业“咸近士风”,便正是看到了这种“和气”不但普遍,而且与“知书达礼一相关,有一种儒雅的底蕴,甚或是一种一书卷气一。所以,一旦这种“礼数”、“教养”或“书卷气”没了,事情也就会变成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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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的这种礼数、教养、儒雅风范和雍容气度,可以从他们对待外地人的态度上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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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说,北京人,尤其是老派正宗的北京人,是不会歧视和欺侮外地人的。比方说,你在北京,如果向老北京人问路,得到的几乎必定是极为清楚、详尽、和气而又有人情味的回答。那神情、那口气、那份熨帖,就像对待一个迷路的孩子。然而这种“和气”的内涵,恰恰是惟独北京人才会有的“京都意识”:咱北京是“天子脚下,首善之区”,北京人在“礼数”上,当然应该是全体国民的表率。北京人最值得自豪的,不就是比别人更懂礼么?如果咱们礼貌不周,那就是在全国人民面前一丢份儿一啦!再说了,咱北京是全国的首都,外地人不过是分家出去单过的小兄弟罢现在他们回家来,不认路了,咱当大哥的,不帮他一把,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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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北京,如果不和服务行业打交道,我们不大容易明显地感受到对外地人的歧视和不屑一顾,而这种感觉我们在上海、广州等地却时有体会。北京人其实是自我感觉太好了,好得不必摆出一副惟我独尊的派头,就像不必在北京二字前冠以一大一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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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北京人的自豪感,毋宁说是一种民族自豪感,而非地域或社区自豪感。北京人,可能是中国人中最少“地域文化心理狭隘性”的一群。因为他们不是某个地方或某一区域的人,而是“中央的人”。中央只不过高于地方,却并不与地方对立,更不排斥。所以北京人并不“排外”。既不排斥外地人,也不排斥外国人,甚至也不(像上海人那样)鄙夷乡下人。他们不大在乎别人说自己“土气”、“乡气”(尽管北京也有“土老冒”之类的词儿)。相反,他们对于乡村还天然地有一种亲切感(比如把“心里美”萝卜当水果吃)。足以让他们感到自豪的是,富丽堂皇、雍容华贵的北京城内,也不乏乡情野趣之地。那里野旷人稀、风物长静,可以体味到人与自然的亲近。这当然是一个农业大国的京都人才会有的情感,决非那些在拥挤狭窄的水泥弄堂里长大的上海人所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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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国其他古都一样,北京城也十分乐意地保持着它与广大农村的密切联系,而不是像上海滩那样,把自己和农村对立起来。尽管北京有着高大的城门和城墙,但它们与其说是城乡之间的界限,不如说是城乡之间的纽带。在北京城城墙大体完好、城楼巍然高耸的年代,古朴的城门把庄严的首都和恬静的乡村浑然一体地联系起来。巍峨的城墙下,是“我们的田野一,是河流和湖泊,是羊只和鸭群们的天地。那里浓荫密布,岸柳低垂,芦苇丛生,荷花盛开,充满了田园诗般的情调,而这种情调“在北京各城门附近是屡见不鲜的”。登上箭楼远眺田畴,一马平川的华北大平原尽收眼底,古老帝国的悠长韵味便在你胸中回肠荡气难怪喜仁龙要感慨万千。是啊,“世界上有几个古都可以提供如此开阔的无建筑地面,可以在其城区内看到如此纯粹的田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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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田园风光我们现在是不大容易看到尽管我们在北京的某些街区还能看到进城的农民,看到他们拉来的新鲜蔬菜和瓜果,看到拉这些蔬菜瓜果的木头车子和拉车的骡马(不知还能不能看到骆驼),但总的来说,我们已只能从一些老街老巷的名称那里寻觅当年“田园都市”的蛛丝马迹。北京的地名是很有风味的:三里屯、四眼井、竹竿巷、钓鱼台、樱桃斜街、烟袋斜街、香饵胡同、石雀胡同。不管这些地名是怎么起的,都有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儿。事实上北京的地名大多非常生活化,比如柴棒胡同、米市胡同、油坊胡同、盐店胡同、酱坊胡同、醋章胡同、茶儿胡同,连起来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又比方说,拐弯多的街巷,就叫它八道湾九道湾,或者骆驼脖儿胡同、辘轳把儿胡同;圆圈形的,叫罗圈胡同、磨盘院胡同;口小肚儿大的,叫门葫芦罐儿、驴蹄胡同、茄子胡同;扁长条的,叫扁担胡同;细长条的,叫笔管胡同、箭杆胡同、豆芽菜胡同、狗尾巴胡同;弯曲状的,叫月牙儿胡同、藕芽儿胡同;一头细长一头宽的,叫耳挖勺胡同、小喇叭胡同;如果胡同较短,就干脆叫一溜儿胡同或一尺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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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着这些地名,我们不难体验到一种亲切感。《北京的胡同》一书作者翁立认为,胡同名儿之所以如此通俗化和世俗化,一是因为“北京人直爽实在”,所以起名也实实在在,直截了当;二是因为一个地名只有通俗、上口、好记,让人一听就明白,才叫得响、传得开。这当然并不错。但我同时也认为,它们恰好证明了北京是一个“田园都市”。否则,就不会有扁担胡同、椿树胡同、辘轳把胡同、磨盘院胡同这些带有浓浓的乡土气息的胡同名,被认为是上口好记叫得响的,岂非恰好说明北京人的内心深处,有一种“乡土情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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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的这种心理和这份情感,更像是“平民的”,而非“市民的”。平民和市民是两个概念。市民是“工商城市”的小民,平民则是“田园都市”的小民。所以,平民更接近农民。老北京的平民,是相当“农民化”的。他们爱吃的是硬面饽饽荞麦饼,是冰糖葫芦豌豆黄,而不是奶油蛋糕冰淇淋;爱喝的是二锅头和大碗茶,而不是威士忌和咖啡;爱过的是清明端午重阳节,正月十五挂红灯,而不是圣诞节和情人节;爱玩的是养鱼养鸟养蛐蛐儿,是逮蜻蜓、黏知了、放风筝,是那些让人亲近自然亲近土地的娱乐活动。甚至他们爱听的也是那些带有泥土味的吆喝声:“栗子味儿的白薯”,“萝卜――赛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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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生活中的这些平民味儿现在是日渐稀薄但是,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只有这种平民味儿,才是正宗的北京味儿。它也是北京最让人怀念和难以忘怀的东西。没有太多的人在乎北京的皇帝、官僚和学者(个别特别有名的例外),也没有多少人记得满汉全席(也许根本就没吃过),但记得天桥的把式、厂甸的庙会、隆福寺那些可心又便宜的东西,记得八月十五的免儿爷,记得豆汁儿、灌肠、艾窝窝和炒肝儿。北京,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属于平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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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的北京之所以风味醇厚让人怀念,不仅因为其中保留着大量城里人久违的乡土气息和田园情调,而且因为其中有厚重的文化积淀,有着其他城市没有的贵族气派和贵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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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是王朝时代的概念,系相对“贵族”而言者。北京是贵族集中的地方,当然也是平民最多的地方。所以北京的贵族派头最足,平民趣味也最多。作为明清两代的京都和当时中国最大的城市,北京给这两大阶级都设计和安排了足够的空间。贵族们固然能在这里养尊处优作威作福,平民们在这里也如鱼得水活得滋润。现在,贵族阶级和平民阶级作为历史虽因革命而消失,但贵族精神和平民趣味作为一种文化,却并不因此而消亡。反倒是,“旧时王树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革命以后,大批的贵族带着他们的文化修养和文物收藏流落民间,大大拉近了这两个阶层的距离,在使自己平民化的同时,也增加了平民文化的贵族气和书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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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北京的平民,原本就非同一般。帝辇之下,皇都之中,万岁爷这一亩三分地上住着,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哼哼。耳濡目染,潜移默化,自然就会有几分华贵,几分儒雅。这差不多也是西安、南京这些古都的共同特点。不过西安因历史故,较之北京更为古朴厚重;南京则因地理故,较之北京便多了几分隽秀水灵。北京的民风是“大气”:粗犷、豪爽、质朴、落落大方、小处见大而又礼数周全。老北京人就尤其如此。他们的生活大多十分简朴,甚至可以说是粗陋,但却决不会因为盆穷而失了身份,丢了体面。即便不过一碗老豆腐,二两烧刀子,也会慢慢地喝,细细地品,一点一滴都咂了下去。那神情,那气度,那派头,有如面对一桌满汉全席。就是这样简陋的酒菜,如果来了朋友、熟人,也要礼让,然后坐下,慢慢品尝,一面悠然而又不失文雅地“海聊”。要之,他们更看重的不是那酒那菜那茶水本身,而是饮酒喝茶时的悠然自得和清淡典雅,是那份心境和情趣。(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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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这是一种文人情趣和贵族派头。事实上,中国的“贵族精神”中从来就不乏“平民趣味”。孔子无疑是贵族(尽管也许是“破落的”)。但孔子激赏的审美境界,却是暮春三月,与三五友人、六七童子,沐浴于沂水,在舞零台上吹干了头发,唱着歌儿回来。贾府无疑也是贵族(而且是“皇亲国戚”)。但为迎接贵妃娘娘而修建的“大观园”里,也不忘设一“稻香村”(倘无此村,则枉曰“大观”)。尽管贾府的做法未免“矫情”,但即便这“矫情”,却也是文化所使然。因为传统的中国是“乡上的中国”,而中国文化的美学原则是“白贲无咎”、“反朴归真”。所以,北京城里最可人之处,不是巍峨富丽的城阙宫殿(尽管它们关乎朝廷体制,不可或缺),而是不经意地流露出野趣的城西北角和什刹三海,甚至四城之外的那些废宇颓基、荒国古庙、老树小桥。同样,钟鸣鼎食、海味山珍、轻车暖裘也不是真正的排场,“粗茶淡饭布衣裳,这等福老夫享了;齐家治国平天下,那些事儿辈承当”,才是最大的排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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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最寻常处往往也就是最不寻常处,而要在最寻常处看出不寻常来,是要有文化教养的。这种文化教养当然并非只是北京人才有,但似乎只有北京人(当然是老北京人),才会表现得那么大方和自然。如前所述,北京人是很会“找乐子”的。对于北京人来说,“坛墙根儿”和“槐树小院”都是“乐土”,“喊一嗓子”和“听一嗓子”都是“乐子”,而且越是众人喝彩,越是神情散淡。有谁能像老北京人这样深得中国文化和中国美学之神韵我们实在很难说这种心境和情趣究竟是贵族的还是平民的,毋宁说是一种“贵族气的平民趣味”或“平民化的贵族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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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老北京人这里,我们看到的是平静安详、宽和礼让、恬淡闲散、诙谐幽默。他们在茶馆里听戏,在园子里会鸟,在皇城根儿溜弯,在大槐树下纳凉,全都有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比方说,纳凉,讲究的就是“沏一壶不浓不淡的茶,聚几个不衫不履的人,说些子无拘无束的话”。再比方说,溜弯儿,讲究的也是从容不迫。北京人的“溜达溜达”,与上海人的“逛街”、“压马路”是大相异趣的。“逛街”和“压马路”不是为了享受都市生活,就是没地方可去,只好在街上走,溜弯儿却是为了享受那份怡然自得,纯粹是散步和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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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显然是一种讲究,而且是一种“穷讲究”。大城市里的人,多少都有些讲究。没有这些讲究,也就和“乡下人”差不多事实上,农民进城,最不习惯的也正是这些讲究,比如进门要换鞋,饭前要洗手,吃饭要用公筷,睡觉前要洗脚,不可随地吐痰等等。这些讲究,即便最普通的平民和市民,也有。而且,穷归穷,讲究归讲究,所以叫“穷讲究”。但,各地的讲究,也不大一样。比方说,北京和上海就不一样。北京更讲究“礼”,上海则更讲究“貌”。上海人是“不怕天火烧,就怕摔一跤”,最怕“衣冠不整”,被人看不起。北京人的讲究则是“倒驴不倒架”,最怕困“丢份”而被人“小瞧”。所以,“四十来岁的下岗女工去菜市场买菜,跟相熟的摊主还是不好意思太斤斤计‘较。不过,主张和气生财的摊主也会给一点小小的优惠。这些北京近郊的农民很快就知道了应当怎么同北京人做生意,就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静言《最大气的城市: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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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就是礼。或者说,礼数。我在《闲话中国人》一书中说过,礼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人情及其回报,即所谓“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这种往来,不仅是指物质上的,比如你送我酱黄瓜我还你腌萝卜之类胡同四合院里常有的人情礼数,更是精神上的,即对对方人格的尊重。这就是礼。如果“失礼”,不但别人不“待见”,自己也“跌份儿”。可见要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别人;而要尊重别人,又首先得学会尊重自己。如果自己先不先丢了“份儿”,也就没有资格敬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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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重,正是北京平民的贵族精神,包括不自轻自贱,不妄自菲薄,不见风使舵,不见钱眼开等等。生活在一个饭要钱买的社会里,尽管谁都知道“一文钱难死好汉”,但既然要坚持贵族精神,就得坚持“人穷志不短一,不能因那么一点蝇头小利而让人小瞧了去。这正是前述下岗女工尽管生活窘迫,却仍不肯显得太“抠门”的心理原因所在。这里面固然有“贫贱不能移一的品格,也未尝没有一点“打肿脸充胖子一的矫饰,当然亦不乏北京人固有的大气和大度。不过,直接的原因,还是“磨不开脸一。脸面,对于北京人来说,实在是太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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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磨不开脸”?也就是落不下架子放不下身份。北京的平民又有什么身份架子也就是那么一点精神吧!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正是这种精神,使人高贵,并提升着北京平民的人生境界。说实在的,上海人缺的,正是这“境界”二字。上海人的不足,是有风度无境界,有教养无底蕴,正如北京人的毛病是过于看重身份面子和过分强调精神作用,因而喜欢摆谱、讲排场、充胖子和夸夸其谈一样,都无关乎他们的个人品质,而是他们城市的性质所使然。的确,过分地强调精神难免变成空谈,过分地讲究礼数也可能变成繁文缛节,变成“臭规矩”和“矫情一。但,大气的北京毕竟不是夜郎。它能赋予北京的平民以一颗平常心,也能教给他们以种种人生哲学和处世方法。这些教导往往都是实实在在和可操作的。因此,如果你运用自如,得心应手,技巧和教养就会变成趣味。我们通常说的北京味儿,便多半是指这种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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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有这样的“趣味”固然需要培养,能有这样的“活法”则更要有条件。这条件有二,一是环境,二是氛围。就环境而言,必须是“田园都市”;就氛围而言,必须是“文化古城”。上海没有这些条件,上海人也就不是这种“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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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是一个工商业城市,商品和商业是上海的命脉所系。所以,上海人是地地道道的市民,上海则是地地道道的市民社会。市民社会的特点是:作为市民,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而商业社会的特点,则是认钱不认人,市场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天生的高贵,任何人的价值也都要随行就市。流氓做大了也是爷,贵族没有钱,就什么也不是。当年,上海滩上,许多赫赫有名的大亨都出身贫寒,而那些白俄贵族小姐们,却只好去做舞女。不管是什么人,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它往往货币化为金钱),那他就别想在上海滩上摆什么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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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和北京不一样。老北京的那些破落贵族,虽然也会感到“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但仍不难通过别的东西,比如自己的气质、风度、本事,赢得他人的尊重。哪怕这本事只不过是会看点儿风水,批个八字儿,唱几段京剧或单弦牌子曲,懂得养鸽子养鸟养金鱼的章法,也能让他不失体面地活人,在吃棒子面窝窝头就咸菜喝粥时不觉得“跌份”。正如赵园所说,老北京就像“一个久历世故的人,或者不如说像破落的旧家,即使破敝也仍能维持其气度的雍容高贵”,而少有暴发户的虚骄和势利(《北京:城与人》)。然而这种活法在上海就行不通。如果说,老北京人讲究的是“倒驴不倒架”,那么,旧上海的信条则是“笑贫不笑娼”。正如鲁迅先生所言,在旧上海,如果你穿戴不齐整,衣服不光鲜,那么,一公共电车的车掌会不照你的话停车,公园看守会格外认真地检查入门券,大宅子或大公寓的门了会不许你走正门。”(《上海的少女》)这时,声称自己姓罗曼诺夫或爱新觉罗是没有用的,那只会引起哄堂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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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上海人不会像北京人那样“耻于言利”,也不会像北京人那样从骨子里看不起暴发户,在内心深处憎恶买办气和市侩气,或装作对挣钱不以为然,对钞票满不在乎。上海人并不讳言钱是个好东西,也不认为通过正当途径为自己多挣点钱有什么不好。当政策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第二职业”也为社会认可时,上海人立即就动作了起来,并像广州人发明了“炒更”一词一样,发明了“扒分”这个词。然而,北京人虽然也油嘴滑舌地说什么“金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就万万不能”,却仍有不少人宁肯把这种认识停留在嘴皮子上而自居“还有一亿在观望”中之一员。大约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新词汇的发明创造方面一贯领先的北京人,至今没有发明出“炒更”和“扒分”的北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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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你认为上海是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可就大错特错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肯定是庸俗不堪的,上海却并非如此。上海人“不耻言利”,也不“惟利是图”。作为整个城市的社会风尚,上海人真正崇尚的,毋宁说是精明。这也正是一个真正市民社会的特征。在一个真正的市民社会里,财大气粗和一夜暴富者总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则是被我们称作“小市民”的人。他们“小”,所以他们“牛”不起来;他们又是“市民”,因此知道什么是“都市生活”。总之,他们是一些既不十分富有,又不至于一文不名,而且还想过好日子的普通人。他们的惟一本钱,就是精明。因为,在这个市民社会和商品社会里,所有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固然都要用钱买,但那价格却随行就市,而且能讨价还价,至少也能货比三家。也就是说,同样多(或同样少)的钱,可能会买来不同值的商品或享受。这样,一个人过得好不好,就不但取决于他“有没有钱”,更取决于他“会不会过”,而后者对大多数小市民来说显然更现实。在计划经济的年代,当所有人的工资收入都相差不远时,就更是如此。所以,如果说上海也有什么“拜物教”的话,那就决不是“金钱拜物教”,只会是“精明拜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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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与北京“大市民”的好高骛远和夸夸其谈相反,上海小市民的活法是精明实惠和稳扎稳打的。他们对不会带来任何实际利益的政治活动不感兴趣,也不会轻易地被某种政治激情所煽动,或盲从某种政治观点,而宁肯对政治采取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即便要参加政治运动,也会同时考虑经济利益,或把政治要求变成经济要求。比如“文革”中,对“走资派”的批判就往往“落实”为奖金的发放问题。那时,北京人关心的是“谁上谁下”,上海人关心的则是“给多给少”。谁能给上海人带来实惠,上海人就会从内心里拥护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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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惠,是上海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词。它包括两个方面,即“实在”与“优惠”。“实在”就是货真价实,“优惠”就是价廉物美,总之是“低投入,高产出;低成本,高效益”。这是一种典型的工商业城市的价值观念和价值系统,也是上海人居家过日子的基本原则。虽然它往往被视为斤斤计较、鼠目寸光、小家子气,被许多人(尤其是北方人)看不起,却能给上海人的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使上海人的生活有较高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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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之北京人,上海人的生活质量的确是比较高的。因为上海人的所谓实惠,不仅包括货真和价廉,还包括物美;而所谓物美,又不仅是东西实在,还包括品种多、服务好。去年我在上海还吃过不到10元一份的盖交饭,那一荤一素两个菜,竟是现炒的。3元一客的小馄饨,则是用小砂锅煮的,汤里还有紫菜和虾皮。这就不仅是实惠,也是精致这样的事,在北京就匪夷所思。北京没有实惠和精致,只有排场和马虎。不是贵得吓人,就是差得要命;不是价不廉,就是物不美,甚至物不美价也不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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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小吃来说。上海的小吃和点心少说恐怕也有上百个品种,小吃店和点心店也遍地开花到处都有,而且没有只卖早点一说。不少小店到了中午和晚间,是既卖炒菜米饭,又卖小吃点心的。店面、器皿和食品多半清爽利落,经营也很灵活。比如面上的浇头是可以加份的。你可以要一碗雪菜面再加荷包蛋,或者大排面加笋丝,不像别的许多城市,吃牛肉面就只能吃到牛肉,吃鸡丝面就只能吃到鸡丝,而且那牛肉和鸡丝还未必可口。这些都是实惠,也是方便。北京就没有这么方便。这些年,北京“吃饭难”的问题总算是得到了缓解,花几块钱填饱肚子也不太困难,可遍布全城的“京味小吃”却多半是外地民工的“杰作”,自产的点心也不敢恭维。北京最经典的“段子”是;一块月饼掉在马路上,被汽车碾进路面拿不出来。围观者七嘴八舌献计献策,说只好再买一根麻花把它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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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是笑话,也是小事,不过小中可以见大。事实上,一个城市的小吃,最能体现这个城市中市民的活法。可以说,正如有什么样的臣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有什么样的市民也就有什么样的小吃。北京的小吃正体现了北京人的活法:马马虎虎、大大咧咧、嘻嘻哈哈,――马大哈。上海却没有“马大哈”,只有“马大嫂”。“马大嫂”是上海话买(采购)、汰(洗涤)和烧(烹调)的谐音。在上海人看来,居家过日子是很实在的事,也离不开买、汰、烧。这事女人可以做,男人也没有什么做不得。相反,一个男人家,在外面也许要摆摆架子,在家里摆谱当爷们,就没有意义,还不如买买菜、洗洗衣、烧烧饭来得实惠。因此有人说,北京是爷们(马大哈)的活法,上海是娘们(马大嫂)的活法。北京浪漫,上海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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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故,是中国人的生存之道。生活在现实中的中国人,是不能一点世故也没有的。不过同为世故,也不尽相同。大体上说,北京人的世故是悟出来的,上海人的世故则是算出来的。在北京,没有人教你世故,全看你有没有悟性,会不会悟。会悟的人,浑身都是机关都是消息几。眼皮子微微一抬,眼角不动声色地那么一扫,周围人的尊卑贵贱、远近亲疏、善恶好坏,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然后,该热乎的热乎,该冷淡的冷淡,该应付的应付,总不会吃了亏去。这正是一个礼教社会的世故,也是一个官僚社会的世故。官场上那些老谋深算或老奸巨猾的不倒翁们,都有这种察言观色的本事。即便是再愚钝的人,如果久历官场,也多半会磨练出来。北京人虽然并非都是官,但官场既为“场”,就有“场效应”。北京既然是一个大官场,则场效应也就小不北京人生活在这样一个官气弥漫的世俗社会里,耳濡目染是免不了的。只要在皇城根下转个圈,听听那些街谈巷议飞短流长,那世故也就几乎用不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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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一种氛围里启蒙开悟的北京人,首先学会的是如何处理人际关系。一个人,在官场里混得好不好,靠的是什么?是人缘。只有上司赏识、同僚捧场,才混得下去,并获得升迁和提拔。其实,不但官场,其他地方也一样。所以,学会世故,首先要学会“处人”,而处人之道,又无非面子人情。北京人最懂这一套。比方说,溜弯儿时见了熟人,都要请安问好。“老没见您哪!多谢您哪!回见您哪!多穿件衣服别着了凉您哪!”这就叫礼数,也叫和气,因此不会有人嫌��嗦。这种礼数也是胡同四合院里训练熏陶出来的。老北京人都讲究“处街坊”。街坊里道的,谁家有个红白喜事、婚丧嫁娶,都要随个“份子”,道个喜或道个恼。自家有个什么新鲜好吃的,也愿意街坊邻里尝一口,“是个心意,也是个礼数”。虽然有时不免有些程式化,但仍透出浓浓的人情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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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礼数是人情,也是世故。人情世故,在老北京人这里原本是俱为一体的。“您来点什么?”“您猜怎么着?”“您在这儿听是不?”“您又棒锤了不是?”都说北京人说话委婉,其实这委婉正是北京人的人情世故所使然。因为只有这么说,才显得对对方尊重,而且尊重里还透着关切,透着亲热,这就是人情。同样,也只有这么说,听的人才不觉得突兀,也才听得进去。即便说的是不同意见,也不会恼怒,说的人也就不会得罪了对方,这就是世故。毕竟,“拳头不打笑脸”,“礼多人不怪”,多点儿礼数,没什么不好没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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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老北京人是不作兴像上海人那样直呼其名,也不作兴像上海人那样直统统地问人家“侬几岁”的。只有对怀里抱着的小娃娃,才可以这么问。即便问这样的小娃娃,语气也不会是直统统的,而多半会笑眯眯地问:“小朋友,告诉爷爷,几岁啦?”如果是问上中学的孩子,就得问“十几啦”?问中年人,得问“贵庚”;问老年人,得问“高寿”。这里面讲究大这讲究,也是世故。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尊老的社会,最怕的,是把人家说“小”了,同西方人生怕被说老了正好相反。“几岁”,是“十岁以下”的意思。这么问,岂非把人家当成了“毛头小旷?长辈对晚辈尚且不可有此一问,如果晚辈这样问长辈,那就真是没大没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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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大没小,也就是不懂礼数,而不懂礼数,也就是不会做人。正宗的北京人,是不能不懂礼数的。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归礼数管着,包括说话,也包括别的什么。所以,即便发生冲突,也不能骂人,只能“损”。比方说,骑车撞了人,在外地,就会骂起来:“瞎眼啦!”或者说:“不会骑车就别骑!”北京人就不会这么说,而会说:“哟,别在这儿练车呀!”都说北京人说话“损”,或说话“艺术”,却不知这艺术是礼数造就的。因为礼数规定了不能骂人,可不骂心里又憋得慌,于是“骂”便变成了“损”。或者说,变成了骂人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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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礼数这玩意,是多少有些艺术性的。比方说,懂礼数的人,都有“眼色”。所谓一有眼色”,也就是懂得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什么话可讲什么话不可讲,以及什么事该什么时候做,什么话该什么时候讲等等。掌握其中的分寸,是一门大学问,也是一门艺术。北京话的特点,就是分寸感特强。萧乾先生在《北京城杂忆》中就曾谈到这一点。比方说,“三十来岁”和“三十几岁”就不是一码事,和“三十好几”就更不一样。它们分别是二十七八、三十出头和三十五六的意思。同样,劳驾、费心、借光、破费,虽然都是“文明用语”,都用于向人道谢或道乏,用处和用法也都不一样。这种细微的区别,就是分寸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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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人情世故,都要适度,才合于礼。过度的客气显得生分,过度的关切则难免谄媚,而恰如其分则是一门生活的艺术。这就要费心思、勤琢磨,还要有教养。不过,最重要的,还是要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然后可着尺寸做人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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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北京人的这种生活艺术,是有他们的人生哲学来打底子的。这种活法讲究的是心眼儿活泛,心里面透亮。活泛就不死心眼儿,透亮就不缺心眼儿。当然,也不认死理。老北京人相信,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没有一个人吃得完的饭,也没有过不去的桥。无论好事坏事,还能一个人包了圆啦?所以,露了脸,用不着扬铃打鼓;背了时,也不必蔫里巴叽。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老黄河还兴改道儿呢,人世间的事,哪有个准数?风水轮流转,没准明几个转到哪,瞎折腾什么消停些吧!就是瞪着两眼数星星,也比折腾那没谱的事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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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折腾,也别较真。较真,就是死心眼儿。天底下,哪有“真事儿”?不过“汤儿事”罢所以,不管干什么,也就是个“对付劲儿”。北京人有句口头禅,叫“混”;还有个常用的词,叫“不赖”。在他们看来,人生在世,也就是个“混”字。比方说,混日子、混事儿、混口饭吃等等。所有的人都是混,所有的事也都是混。要说有区别,也就是“一个人混”还是“哥几个一起混”,混得好还是混不好。混得好的,能混个一官半职;混得差点,也能混个肚儿圆。但不论好歹,能混下去,就不赖。难怪北京人吃喝不讲究,活得那么马虎了,对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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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种世故,是古都的智慧,也是农民的智慧。农业生产周期长,要能等;京城官场变故多,要能忍;而面对风云变幻、世事沧桑,要能对付。京都之中,帝辇之下,人们看得最多的是“城头变幻大王旗”,看得最透的是仕途险恶、天威难测、官运无常。今儿个,新科状元金榜题名,“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明儿个,菜市口人头落地,大观园底儿朝天,“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楼塌了”。这就不能不让北京人世故起来。北京人的世故是他们久历沧桑的结果。这种久历沧桑使他们“身居台风眼处而能保有几分超然”,使他们在静观中养成了“多看两步棋”的世故和通达,也使他们学会了忍耐。专制体制毕竟太强大,这种体制下的小民也毕竟太微不足道。强大的皇权要消灭他们,比碾死只蚂蚁还便当。他们不能不学会忍耐。忍耐,正是老北京式的世故的要害和精义。“穷忍着,富耐着,睡不着眯着。”有这份世故和耐力,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也没有活不了的人。(图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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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这忍耐造就了平和,而平和的背后是信命和认命。老北京人的信条是:“命里只有八尺,就别攀着一丈。人,还能大过天去一既然“命里有的躲不掉,命里没的求不来”,那么,就没有必要去争、去抢,也没有必要因为别人怎么怎么了而自己没能怎么怎么,就浑身不自在,一肚子的别扭。这就是自个儿和自个儿过不去要知道,“一个人能吃几碗干饭自己清楚,别人也清楚”,而“和年头儿叫劲,简直是和自己找别扭”。再说,就算怎么怎么了,又怎么样也不怎么样。“做得人上人,滋味又如何?”当老板,来钱多,事儿还多哪!还是混吧。显然,正如赵园所说,正派北京人的世故里,有着“阅事太多见事太明的悲愤沉痛。看透了,又无可奈何”。于是,无可奈何到了极点,反倒变成了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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诙谐幽默,几乎是北京人的标志性品格。谁都知道,北京人说话特“逗”。普普通通的事情普普通通的话,到了他们嘴里,就可笑、可乐。比如脸上有雀斑叫“洒了把茶叶末”,就又形象又生动,怎么想怎么可乐。难怪有人说听北京人说话就像听相声要论说话俏皮,北京人可真是没得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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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为什么特别会说话这就说来话长我想,除了北京是个古都,历史悠久积淀深厚,宫廷语言和市井语言雅俗兼备外,长期保持着和周边农村以及少数民族的联系,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我们知道,农村语言、民间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往往比官方语言和文人语言更生动鲜活,而这也正是北京话的特点。比如,说“窝心”就比说“难受”好;说“蒙席盖井”,就比说“隐瞒”生动得多;说一个人不爱回家是“没脚后跟”,就不但生动,而且俏皮事实上,北京话当中那些最形象生动、鲜活来劲的词汇和说法,比如擦黑(黄昏)、撺掇(怂恿)、保不齐(无法预料)、牌儿亮(脸蛋漂亮)等等,便不是来自农村,就是来自少数民族。比方说,打发、巴不得、悄没声儿,就是满语;而找茬儿(挑毛病、找麻烦)、护犊子(袒护自家孩子)、车轱辘话(来回诉说),则无疑来自农村。萧乾先生曾激赏“瞧您这闺女模样儿出落得多水灵啊”这句话,认为“出落”带有“发展中”的含义,“水灵”则除了静态的美外,还有雅、娇、甜、嫩等素质。但,不难看出,出落也好,水灵也好,都是农民的语言。尤其是“水灵”,马上让人联想到带着露珠的鲜嫩瓜菜。也许正是因为善于向人民群众和少数民族学习,所以,尽管北京是中国最大的官场,可北京人说起话来,却并没有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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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生动鲜活是向农民和少数民族学习的结果,那么,诙谐幽默则源自北京人的世故与平和。幽默是要以平和为前提的,浮躁的人就幽默不起来。因为幽默是不紧不慢的。它需要铺垫、打底子,“包袱”才抖得开。会说笑话的人都知道,说笑话时,不能紧张,必须他急你不急,他笑你不笑。如果别人还没笑,你自己先笑起来,那就叫犯傻。如果心急火燎,打机关枪式地把话一口气说出来,别人听不清楚,反应不过来,又怎么会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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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幽默是一种心态。这种心态,就是平和。只有心平气和,坦然面对人生,才会产生幽默,也才幽默得起来。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整天愁眉苦脸的人会幽默,无法想象一个事事斤斤计较的人会幽默,也无法想象一个时时处于提防状态的人会幽默。说到底,幽默也是一种“大气”。只有大气的人,才能微笑着看待一切,包括苦恼和不幸。同样,也只有大气的人,才能含笑向自己的过去告别。总之,只有大气才会幽默。北京人大气,所以北京人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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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北京式幽默中的大气是不难体会到的。它往往表现为大大咧咧、嘻嘻哈哈、满不在乎甚至没大没小。比方说,称邓小平为老邓,称戈尔巴乔夫为老戈,就像称呼自己单位上同级平辈的同事;称倒腾商品的小贩为“倒爷”,称骑平板车拉客者为“板儿爷”(其车则被称为“板的”),就像称呼“王爷”、“万岁爷”。这可真是“掉了个儿”。如果说,前者和天安门广场上打出“小平你好”的标语一样,多少表现出一种“民主意识”和“平民意识”,那么,后者就多半是一种调侃但,不管怎么说,这种不合礼数的“倒错”,都只能是北京式的。它表现的正是北京人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敢说的“气度”,而所谓“什么话都敢说”,则是不但包括“说什么”,也包括“怎么说”的。事实上,正是在这种调侃中,北京人消解了神圣。礼数不是最神圣的如果礼数可以消解,那还有什么该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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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的幽默,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三种类型,或三种手法,即调侃挖苦、装傻充愣、玩世不恭。前面说过,北京人是很会“损人”、“挤兑人”的,比如“别以为全中国三分之二的男性都憋着娶你,多晚你走在大街上也不会出事”等等。然而问题在于,他们不但损别人、挤兑别人,也糟践自己。比如葛优就曾说自己“脱了衣服跟一条反动标语似的”。最典型的还是杨东平讲过的一则笑话:一个小伙子因为犯规,被警察扣住不放,情急无奈之中,竟冒出这么一句话:“您就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结果,围观者哄堂大笑,警察也只好放人(《城市季风》)。另一个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故事是:一个平时怕老婆的人,偶然和老婆顶了起来。老婆大怒:“反了你小子?”该人马上赔不是:“哪敢呀!这两天,也就是有了两个臭钱,就像耗子腰里别了杆枪,起了打猫的心思。”老婆也只好一笑了之。显然,在这里,两个当事人都表现出一种装傻充愣自我作践的态度。这种态度,用王朔的话说,就是“千万别把我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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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世故事实上,只有世故的人,才能装傻充愣。因为装傻充愣的背后,实际上是玩世不恭:人生在世,也就那么回事。谁也别太当回事,谁也别叫真。所以,谁也别太把自己当人。何况,我不是人,你也不会是人。当我不把自己当人时,我其实也没把别的什么人当人。想想看吧,一个连自己都不看作是人的人,还会把别人当人看就拿前面那个笑话来说,便推敲不得。表面上看,那个小青年是在作践自己,仔细一琢磨,却又不知道是在作践谁。因为“我”固然是个“屁”,然而这个“屁”却是警察“放”的。说了归齐,还是“警察放屁”。结果,谁都挨了骂,也就谁都不吃亏。因此,当一个北京人(尤其是王朔式的北京人)在你面前“装孙子”时,你可千万别上当,以为你真是“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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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个小青年当时也许并没有想那么多。他的话,不过脱口而出。但,他的脱口而出,又显然有北京人世故的耳濡目染和长期熏陶作背景。而且,这种世故也完全是平民的。咱一介平民,没权没势的,谁也糟践不了,那么,自个儿作践自个儿,还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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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们就品出苦涩来北京平民的幽默中,是不乏苦涩的。就拿把雀斑说成是“茶叶末”来说,便透着苦涩。因为只有贫穷的小民,才喝这种末等茶叶。其实,就连北京平民的幽默本身,也是“苦恼人的笑”。平民嘛,一无所有,要啥没啥,既没什么可乐和的,也没什么可得意的,就剩下一张嘴,再不让它快活快活,那日子还能过再说,耍贫嘴又不要钱,也就不说白不说。即便不能损别人,拿自己开涮总是可以的。只要嘴巴闲不下,就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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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正如“长歌当哭,要在痛定之后”,苦涩也只有经过平和的过滤才能变成幽默,而平和的背后则是世故。也就是说,只有一切都看穿看透,才会满不在乎。于是,无奈到了极点,反倒心气平和。因为一切都无所谓比方说,不就是找不到单位找不到工作那就“练摊”呗!顺便说一句:“练摊”这两字,也表现出一种世故和人生哲学:哥们不过是操练操练,玩一把罢了,较什么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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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不必较真,所以,在北京武(尤其是王朔式)的幽默里,越是正儿八经的东西,就越要弄得荒唐可笑;而越是不当回事,则越要一本正经。比如,在王朔的一部小说中,一个名叫马青的人就这样“语重心长”地对他的“哥儿们”说:“你就别一个人混了,咱们还是一起混吧!人多力量大,敢教日月换新天。人心齐泰山移,蚂炸还有四两肉,一个萝卜一个坑,咱们怎么就不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王朔《一点正经没有》)这种把豪言壮语和俚词俗语揉在一起混说,而且说得不动声色的说法,最得调侃之神韵。而且,这段话,还非得葛优来说,才能说得风味纯正,说出王朔式的“语重心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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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北京人的幽默,表面是风趣,内里是世故,这才有了如张辛欣所说的那种“经蹬又经拽,经洗又经晒”的韧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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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北京人的世故表现为稳健平和、苦乐随缘、安贫乐道,外加一点幽默诙谐作调剂,那么,上海人的世故就表现为精打细算、讨巧卖乖、明哲保身,外加一点可能范围内的积极进取。上海人的确一门槛精来兮”。他们深知“老虎胡须摸不得,刺毛毛虫惹不得,没干的生漆碰不得,过时的皇历翻不得,六月的扇子借不得”等道理,并牢记“病从口入,祸从口出”的古训,因此决不乱吃,也决不多言,不惹是生非,不没事找事,当然也就既不会油嘴滑舌挖苦别人,也不会装傻充愣调侃自己。挖苦别人会得罪人,自己也没什么实际的好处;而装傻充愣则无异于丑化自己给别人当笑料,那才叫“戆”呐!精明的上海人,哪有当“戆大”的道理?于人不利,于己无补,这种“不合算”的事,上海人才不会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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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合算不合算,是上海人决定自己行为的价值取向。上海人的行动是经过精密计算的,他们的世故也是经过精密计算的。凡是不合算的事,即便有趣,他们也不干;凡是没有用的东西,即便好看,他们也不买。当然,他们买东西,并不只考虑有用,也要好看。因为一件东西既然可以又好看又有用,如果只买了有用的部分,同样是不合算的。那么,装饰品之类“没用”的东西,就不买么?买的。因为它们也有用,或被看作有用。比方说,可以提高档次、表现品味、附庸风雅、显示气派等等。总之,上海人的思维方式是数学的,行为准则是实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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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上海市民和北京平民一样,都不作啡份之想”(这也是中国人的共性),但理解不同。北京人理解的“非份之想”是“命里没有”,上海人理解的“非份之想”是“不可操作”。只要做得到,而且有实惠,他们就会去做。做的时候,也有个尺度,就是不能惹麻烦。他们的目的很明确:现有的生活秩序能不破坏就不破坏,现有的生活水平能提高多少就提高多少。但是,这种提高有个前提,就是不能失去已有的好处。因此不能革命,只能改良,不能“大破大立”,只能“小打小闹”。这便是上海式的世故。出于这种世故,上海人和北京人一样,也能忍(这同样是中国人的共性),但忍而不受。如果说北京人的人生哲学是“穷忍着,富耐着,睡不着眯着”,那么,上海人的态度则是一穷不忍,富不耐,睡不着就想发财”,发不了财就到乡下人那里找平衡。这话也许说过分了一点,但至少,在忍耐中,他们会积极地想办法,以便在绝境中找出路,在夹缝中求生存。比方说,开不了源,就节流;小脚裤和喇叭裤都不准穿,就发明直筒裤。这便正是上海式的乖巧。显然,同为忍耐,也不相同。北京是忍,上海是磨。北京人越忍越懒(甚至“懒得离婚”),上海人越磨越精。上海的世故比北京的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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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世故也比北京的可取。因为它为人的欲望开了个小口子,使之能在不危害社会的前提下得到适当的满足。有此满足,上海人心理也就平衡北京人没有这个口子,就只能强忍;而一旦忍不住,礼数什么的,就不再谈得上。结果,不爱钱的北京人一旦伸出手去,便黑得厉害。所以,小贪官全国都有,大贪官却只会出在北京,不会出在上海。上海人没有那么大的“胆”,也没有那么“坏”。上海人的做法,总体上是“利己不损人”;即便坏,也“小奸无大恶”。他们是在上海的空气中熏陶出来的,而上海的世故教给他们的,则是这样一条原则:在为自己谋利益的时候,应以尽可能不犯规、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为前提,因为那只会最终导致自己利益的丧失殆尽。这当然并不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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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上海的这种世故不能叫世故,只能叫精明。同样,上海的幽默也不能叫幽默,只能叫滑稽。滑稽和幽默不是一回事。幽默是一种人生状态和境界,它需要一玩深沉”;滑稽则是一种肤浅的、一次性的搞笑,不必费太多的事(成本较低),就能立竿见影地快活一下,还能反衬自己的精明。因此,它最对上海人的胃口,也最让北京人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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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前述上海人感觉到的,主要是生活的窘迫(上海人的典型说法是“拆了棉花当大褂穿”),那么,前述北京人体验到的,便多少可以说是人生的苦涩(北京人的典型说法是“有牙的时候,没有花生仁,好容易有了花生仁,又都没了牙”)。感觉和体验,是层次不同的两种心理;而生活和人生,更是大小不同的两个课题。感觉总归是暂时的,可以改变的,何况我们的生活正在一天天变得好起来。随着生活的蒸蒸日上,相信务实的上海人,自我感觉也会一天比一天好。总之,他们的问题,似乎相对比较好解决。北京人的问题就麻烦多对人生苦涩的体验及其超越,似乎是属于所谓“终极关怀”一类的问题。当然并非所有的北京人都是哲学家,但北京作为世纪老人,却似乎总是和哲学脱不了干系。那种历史的沧桑感和人生的变幻感,总是无法躲避地会伴随着北京人;而关怀文化的演进和国家的命运,也无可避免地会是北京这类城市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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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北京人的活法是哲学的,也是诗意的。因为中国哲学是一种人生哲学。它并不来自逻辑推理,而来自人生体验。体验只能用诗来表达,生活也只有诗化以后才有艺术性。北京人的生活之所以充满艺术性,就因为他们总在做诗。或者说,总在做梦。做诗和做梦,有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如果说有区别,也就是梦有恶梦,而诗则多半是美好的。北京人便多半是生活在美梦和史诗之中。这使他们虽然难免不切实际,但也确乎大气磅礴;虽然难免自以为是,但也确乎圆润浑成。北京人是有点油,但不浅薄。他们也不避俗,但俗中有雅,而且是典雅和高雅。即便是最俗的俏皮话,也有历史典故打底子;即便是最底层的市井小民,也显得(当然也只是显得)相当有智慧有学问。甚至就连他们的世故,也因为是哲学诗,以至于最世故处反倒显不出世故来。岂止是显不出世故?没准还有几分天真可爱。北京人毕竟是古老文明最正宗的承传者。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们怎么也掉不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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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就两样他们的生活是世俗的、实在的、精打细算和稳扎稳打的,是埋头做生计和精心过日子的,是“螺蛳壳里做道场”的。他们生活在一个职员和市民的社会里,一切都是裸露直白和谨小慎微的。他们直统统地问人家“侬几岁”,也赤裸裸地用“合算不合算”来表示他们的选择。当他们斥责别人是“外地人”或“乡下人”时,丝毫也不掩饰自己对贫穷和乡气的蔑视。他们把交朋友叫做“轧朋友”,把不负责叫做“拆烂污”,把看重外貌叫做“吃卖相一,把假冒伪劣叫做“开大兴”,世俗气十足,一点也不高雅。他们骂起人来也不好听,不像北京人损人那么艺术,让人忍俊不禁。他们的娱乐也充满了市民气,而偌大一个上海简直就没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只有密密麻麻的楼房,密密麻麻的街道,许许多多的上海人,和许许多多手里拎着大包小包不得要领地窜来窜去的外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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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上海是一点诗意也没有的。上海从来就和诗“不搭界”,上海的诗人也从来就成不了什么气候。上海现在刮起了一股浓浓的怀旧风。老房子、老公寓、老门牌,里弄门口AD1930的字样,有着牵牛花般大喇叭的老式留声机,黑色的密纹唱片,美人头月份牌,装生发油的玻璃瓶,老上海盐汽水,沙利文小圆饼干,这些东西都牵动着上海人的情丝。甚至就连上海有线音乐频道的广告,都做成了三十年代的风格,中间是周璇的着色相片,下面写着“全天播放摩登流行,全面展示都会时尚”,只不过是简体字。上海人和北京人一样开始做梦了,而且是“鸳梦重温”。但我并看不出这里面有什么诗意,不像北京一怀旧就诗意盎然。上海有多少旧好怀能怀的又是什么旧甚至就连他们的绅士风度淑女风范,也是在短短一百多年中速成的。这就显得底气不足眼界不高。所以我说上海是有风度无境界,有教养无底蕴。上海毕竟只有百多年的历史,哪比得上北京的悠悠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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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和上海人的关系有点微妙。上海人是自我感觉良好的。他们几乎看不起所有的外地人,但惟独不敢小看北京人。北京人则是比较宽厚的。他们并不特别看不起外地人,却偏偏看不起上海人,以至于一个上海人在北京得到的最高评价,竟是“你不像个上海人”。(图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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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上海人是有毛病。但,北京人就没有么?北京人是很大气,但这大气常常变成霸气;北京人是很平和,但这平和可能变成平庸;北京人是很达观,但这达观往往成为不思进取的托词;北京人是很幽默,但这幽默弄不好就变成了油嘴滑舌。北京人,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比方说,你在北京问路,如果不先叫一声“大爷”,得到的回答使很可能是:“自个儿找去吧,您哪!”没什么无私奉献热情好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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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北京人最引以为自豪的礼数和豪爽,也可能变成虚套和假模假式。一个朋友这样向我描述他对北京人的感受:北京人不是很热情很豪爽么?见面三分钟,如果你们很投缘,他立马就会和你拍肩打背,成了“哥们”。如果你到他家里去,神吹海哨聊得起劲,他会坚持留你吃饭。如果你要走,他会生气说:“哥们别走!我锅都给你刷了!”可你要真留下来吃饭,那就麻烦“哟!哥们,您可把我坑啦!”“你不是连锅都刷了”“锅是刷了,可面还没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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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就不会这样。上海人确实不会轻易和别人成为朋友。他们在和陌生人接触时,甚至会很冷淡,至少是“敬鬼事神而远之”。彬彬有礼客客气气的后面,是可以感觉到的警惕和疏远。所以,同上海人成为朋友并不容易。但一旦成为朋友,就相当可靠,甚至终身可靠。我在上海有不少朋友。平时我们“相忘于江湖”,然而但凡有托,都十分到位。他们答应的事情,很少有失信的。我在上海的一个朋友(准确地说是朋友的朋友),为了帮我一个忙,三次和我约会,每次都准时到达。这种守时守信的作风,也是大多数上海行业和不少上海人都有的。我想,这与商业社会重信誉守合同的传统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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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甚至还有一般外地人想象不到的正气。一般地说,上海人是比较胆小怕事,但并不等于说他们就没有正义感。事实上,由于上海人精明过人,他们对是非往往比一般人看得更清楚,只不过多半不愿意说罢然而他们会通过其他方式来表示。文革中,我因为同林彪死党了盛一伙的走狗唱对台戏而遭批斗。每次批斗会回来,都有一个人立即打来一盆热水给我洗脸。这是一位上海知青,名叫许继助。平时,我们来往不多。而且,据他后来说,他先前对我是很有些不以为然的。然而,在许多人对我都避之惟恐不及的时候,他却用一盆盆的热水为我洗刷冤屈,而他又历来是谨言慎行不问政治的。二十多年后,他对我说:“你当年其实是替我们全体知青在受难。一也就是说,他对我的帮助,并非出于个人恩怨,而是出于正义感。另一位上海知青王衍中的做法则是:趁“革命群众”看电影受教育(牛鬼蛇神无此资格)时,偷偷溜进我房里通报一些秘密情报,包括中央文件和小道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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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上海人有很多优点是和北京人一样的。比方说,素质好、品味高、有文化、有教养等等。上海和北京毕竟是中国最大的两个城市,而且是精英人物集中的地方,不可能不高人一筹。何况,上海人还有许多北京人没有的优点,比方说,节俭、勤快、守信、守时、讲效率,有敬业精神、契约观念和职业道德等。再说,上海人虽然有“看不起外地人”的恶名,但至少不会看不起北京人。所以,北京人看不起上海人,并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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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一下北京人和上海人的优缺点,将是一个有趣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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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最可贵的,是他们的贵族精神。什么是“贵族精神”?依照陈独秀在《敬告青年》一文中的说法,“有独立心而勇敢者日贵族道德”。显然,所谓“贵族精神”,指的是一种高尚的人格理想、高贵的精神气质和高雅的审美情趣。其中,人格又最为重要。所以,贵族精神其实无关乎门第和血统,也无关乎身份和地位。比如在危难关头挺身而出的曹判,虽无官衔爵位,却有贵族精神;而那个在俘虏营里“乐不思蜀”的刘禅,虽然是凤子龙孙,却与贵族精神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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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贵族精神既名之曰“贵族”,也就并非轻易可以养成。它多半是在优势的文化教育环境中熏陶出来的。所以,它不大可能产生在乡村,而基本上只会是城市文化、上层文化和精英文化的对应物。北京是中国最大最高贵的城市,北京当然会有贵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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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正如雅致是上海的空气,贵族精神也可以说是北京的灵魂。正是由于这种精神,北京才成为中国最大气的城市。北京从来就是一个敢于独立思考同时也敢于发表这些思考的城市。惟其如此,它才会成为五四运动和中国新文化运动的策源地,才会有那么多热血青年在天安门广场为真理而献身。就连所谓“北京人什么话都敢说”,也有这种精神在内。它甚至使北京人的贫嘴不那么让人讨厌,反倒有时会有几分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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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正是这种精神,使北京虽有粗俗粗鄙却不致沉沦。北京是不乏粗俗粗鄙的(比如”“(挺”“傻矿之类的“市骂”)。它往往表现为北京特有的一种痞气,我在下面还要讲到。而且,正如北京的科学技术、文学艺术是第一流的,北京的痞气也是第一流的。如果要和北京人比一比看谁更痞,相信没有人比得过。但,北京却不会因此而变成一个“痞子城市”。因为贵族精神是北京的灵魂。所以北京人即便痞,也痞得帅、痞得派、痞得俏皮,痞得有艺术性,甚至干脆就痞成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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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贵族精神不是一朝一夕所能产生。它需要长时间的培养、积累与熏陶。尤其趣味的培养和生成,更非一日之功。它也需要坚实的文化基础和雄厚的精神资本,否则就只会产生“伪贵族”,就像上海那些“贫血”的绅士一样。北京恰恰有这样的条件。这也正是北京人自以为有资格看不起上海人的地方。北京人看上海,确有英国人看美国的味道,也有世家子看暴发户的味道(现在的上海人则以同样的态度和眼光看深圳)。毕竟,上海虽然不是“文化沙漠”,但要论历史悠久积淀深厚,总不敢望北京之项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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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贵族精神可取,贵族派头则不可取,尤其是在今天。包括北京学人身上的某些士大夫气,也不完全可取。可取的是其人格精神,不可取的是其现实态度。一方面,这种士大夫气总是不免半农村文化和遗老遗少的味道。北京某学人刊物就有很重的这种味道。传统当然是宝贵的,田园诗也很美,但不要忘记它们和“封建社会”总是有着不解之缘。另一方面,正如下面将要讲到的,北京现在也少有田园诗般的情调,北京的学术界现在也相当浮躁。由某些特别浮躁的人来提倡士大夫气,便不免让人怀疑其中有什么“猫腻”。至少,正如北京的某些建筑给人以穿西装戴瓜皮帽的感觉,北京某些人的贵族派头和士大夫气,也让人觉得是孔乙己不肯脱下长衫。如果那长衫竟是为了把“尾巴”①遮住,就更加不敢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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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尾巴,典出曹聚仁先生《续谈“海派”》一文:“知道不能掩饰了,索性把尾巴拖出来,这是‘海派’;扭扭捏捏,还想把外衣加长,把尾巴盖住,这是‘京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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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未必就是杞忧。事实上,“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没有永远的贵族,也没有什么永恒不变的东西。从庄子到阿Q,有时也只有一步之遥。事实上,不少北京人就不乏阿Q精神。比如“打肿脸充胖子”,就是他们的拿手好戏。前面已多次讲过,北京人的毛病,就是虚,喜欢摆谱、讲排场、充胖子和夸夸其谈。就连他们最看重的礼数,也透着一股子虚气。所谓“倒驴不倒架”,便很可能驴没了,只剩下架子;贵族精神没了,只剩下派头,而且还是塑料纸包装的。无疑,矛盾对立的双方,总是会转化的。崇高会变成滑稽,勇敢会变成粗鲁,巧智会变成油滑,大度会变成马虎,贵族精神也会变成痞子作风,此之为北京人所需警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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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相反,上海人最可贵的,不是绅士风度,而是理性精神。尽管上海人很看重他们的绅士风度,但这种风度多少有点来历不明。即便不是假冒伪劣,至少也是速成的,因此有点飘忽,远不如他们的理性精神来得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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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精神在上海也是无所不在的。就拿乘坐公共汽车来说。北京的做法是一哄而上,然后由售票员在车上大声嚷嚷:“哪位乘客给这位大爷让个座儿!同志们,一个人做点儿好事并不难,只要站起来就行”有没有用全靠自觉上海的做法则是在起点站设“坐队”和“站队”,请退休工人当纠察队员,谁坐谁站,全凭先来后到,一视同仁,人人平等,个别需要重点照顾的残疾人老年人则安排到“坐队”的前面。显然,北京的做法靠道德,上海的做法靠科学。前者基于人情礼数,后者基于理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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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方说,自行车带人,这本来是违反交通规则的。可如果上下班时不让带孩子,则孩子和自己都得迟到,因此又不能不通融通融。北京的做法是睁只眼闭只眼,成都的做法则是钻政策的空子。交通规则只规定“不许带人”,没说“不许背人”是不是?那我们就背着。成都人本来就有背孩子的习惯,现在则让孩子站在自行车后座上,再拿根带子绑在自己身上。你说是带人,我说是背。上海的做法显然明智得多:干脆规定在某些时候某些路段可以带学龄前儿童。这就既保证了交通安全,又解决了实际问题,无疑是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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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精神使上海人在管理公共事务时井然有序,并能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合理。比方说,只要有排队的事,上海人或者就会有上海人主动出来维持秩序,按照先来后到的次序给每个人发号,隔三差五还要点名核实,以保证每个先来而又认真排队的人享有本应享有的优先权,不管是买股票,还是办签证,都如此。这实在是比凭力气往前挤和靠关系走后门合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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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的这种理性无疑是一种“实用理性”。它是基于实用价值并为实用服务的。这就使上海人能获得更多的实惠。但,如果把所有的事务和关系都泛实用化,则理性也就会变成算计。这也正是上海人颇遭物议之处。上海人给人的感觉,是什么事都讲实用、讲实惠、讲合算不合算,包括接人待物。比方说交朋友。北京人多半看感觉。如果感觉好,对脾气,那么,不管你是什么人,也能成为“哥们”。上海人则多半会要讲实惠,即要看交你这个朋友有没有用。如果有用,则交,甚至不惜鞍前马后。如果没用,则多半会客客气气把你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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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北京人也犯不着因此就特别看不起上海人。就算上海人自私、小气、市侩、算计、不仗义、不可交(其实并不尽然)吧,又碍你什么事上海人又没有一定要同你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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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北京人对上海人的这种态度,在我看来,似乎主要是基于一种陈腐的传统观念。依照这种概念,人与人是有差等的。这个差等,就是“士农工商”。北京是土农的城,上海是工商的市,这本身就有高下之别。士当中,地位最高的是官;商当中,地位最低的是贩。北京冠盖如云而上海小贩成堆,北京当然看不起上海。你想吧,哪有官员“待见”职员的道理?而且,如果上海像广州(一个更是市场的“市”)那样,悄没声地躲在天荒地远自说自话,倒也罢可上海偏偏又成了“大上海”,处处都和北京较劲,这就不能不让北京人心里有点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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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这一点,我们也就大致能弄清北京人霸气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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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如有兴趣,不妨读读龙应台的《吵架》一文。这篇文章原载1993年10月31日《文汇报》的“笔会”版,同年12月10日《北京晚报》转载,现在收在《啊,上海男人》(学林出版社1998年版)一书中。这本书一共四辑,即上海、北京、星洲、思路。《啊,上海男人》是“上海”那一辑的核心,《还好我不是新加坡人》是“星洲”那一辑的核心,而北京这一辑的核心竟是《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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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龙应台自己的说法,她这个因“生气”而出名的中国人,动身之前就一再告诫自己“到了北京不要生气”,因为至少有三条理由告诉她不能生气不该生气而且不必生气。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一到北京,北京人就给了她一个下马威,使她不得不起而应战。“你!”一个凌厉的声音高亢地说,“就是你!”这时人潮正挤过检疫口,坐在关口的公务人员,一个穿着制服的中年妇女,手指穿过人群直指龙应台:“过来过来,你给我过来!”牵着孩子的手,尤应台乖乖地挤过去,只觉得那个女人说话的声调、气势,就像一条抽得出血的鞭子。“才踏上北京的土地就来了”,龙应台想。“证件!”女人不多浪费一个字。尤应台递上证件,那女人立即像泄了气的球,松了下来。可是,龙应台的孩子,七岁多的安安,脸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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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检疫口的那个女人,为什么偏偏要和龙应台过不去?也不为什么,就因为她是中国人,而她乘坐的是德航班机。于是,那女人便轻而易举地把她从一群白人中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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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后来为什么又像泄了气的球因为龙应台虽然是中国人,却又是“台湾同胞”。要对“台湾同胞”也颐指气使凶神恶煞,得到两岸和平统一之后。现在,谅她还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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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设想,如果龙应台“有幸一是一位“大陆同胞一,后面还将受到什么样的“礼遇”。这种“礼遇一我们在北京可是受得多了,以至于一位读者写信给《北京晚报》说,龙应台这“气”生得实在不值当。因为这些事情咱们早就司空见惯,想气都气不起来。这位读者还说,其实顾客并没有那么大的野心想当什么“上帝”。“要求低的也就想当个街坊邻居,要求高些的也就想当个熟人朋友。”但照我看来,这位读者真是“痴心妄想”。当街坊邻居?当熟人朋友?没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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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没门儿?因为她是“官”呀!而且是“检查官”。要想“官儿”同你当街坊邻居熟人朋友,除非你也是官。或许有人会说,那个女人其实也不算什么官。是不算什么官,可她有权是不是?有权就行她既然有权决定你通过还是通不过,走过去还是停下来,那她就有资格在你面前耍态度抖威风。没听说过“不怕官,就怕管”管,有时候比“官”还厉害。所以,即便是真的官(比如地方官)来了,她也会这样。除非官大得可以坐专机,或者可以走特别通道,否则,就算你有个县团级、司局级的职务官衔,也得听她喝斥:“你!就是你!你给我过来!”只有对“台湾同胞”她没办法。因为她这个“官”,暂时还管不到“台湾同胞”的头上。那女人倒霉就倒霉在她“不幸”碰到了一位“台湾同胞”,不但立马威风不起来,而且那同胞还有权把自己的遭遇公之于众。这一回,她可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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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还会有人问:好吧,就算她是官、她有权吧,也用不着那么凶呀?这你就不懂像她那样的“弼马温”,不凶,怎么显出是个人物来?要不,怎么叫“拿着鸡毛当令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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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北京的售货员、服务员也是官么?当然不是。可他们是“北京的”售货员、服务员。不但是“官商”,而且那“官”还是“京官”。有句话说:“广东人看外地人,都是北方人;上海人看外地人,都是乡下人;北京人看外地人,都是下级,都是小地方人。”这就叫“长安的和尚潼关的将”。北京人在外地人面前都是官,而且“见官高三级”。(图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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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官气?说到底,官气就是骄虎之气。骄,因为是官,高人一等;虚,则多因底气不足。为什么底气不足因为官们自己也知道,官也好,民也好,都是人,都要吃饭穿衣拉屎放屁。如果不是头上这顶乌纱帽,他和平民百姓也没有什么两样。所以,为了表示自己高人一等,就必须摆谱。比方说,出门时鸣锣开道,打出“严肃回避”的牌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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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气亦然,也是骄虚之气,只不过骄不足而虚有余。因为痞子比官员更没有资格骄人。但为面子故,又不能不骄。结果,摆谱就变成了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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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正如座山雕的时代“兵匪一家”,王朝时代的北京城也“官痞不分”。朝廷里固然有“韦小宝”,市井中也不乏“高行内”。“高衙内”仗势欺人,靠的是官威,摆的是官谱;“韦小宝”官运亨通,则无非因为油嘴滑舌外加死皮赖脸。封建社会的官场作为最肮脏龌龊的地方,从来就不乏病气,只不过多有遮掩而已。一旦沦为平民,不必遮掩,那痞气便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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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北京“官商”中态度恶劣者“霸”,“私商”中态度恶劣者“痞”。比如龙应台在“官商”地盘里(首都机场)体验到的便是霸气,在“私商”地面上(日坛市场)体验到的则是痞气。不过表现虽不同,性质却一样,即都是蛮横无理。而且,这种蛮横无理心理内容也是一样的,即都是因处于权力中心而产生的对他人(尤其是外地人)的蔑视:你算老几?你有什么了不起?我就不把你放在眼里,你又能怎么着?如果你不能怎么着,这种蔑视就直接表现为霸道;如果你还真能怎么着,这种蔑视就会转化为赖皮。不要以为耍赖就是服输。它的深层心理仍是不把你放在眼里:我连自己都不放在眼里了,你又算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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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又是封建社会的官场病毒。封建社会的官场斗争,从来就是“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赖”的。表面上的认输服软,是为了东山再起、卷土重来、报仇雪恨。而长期的“奴化教育”,则养成了不以作践自己(比如自称奴才自打耳光)为耻的变态心理。因此,北京城内不但有着精忠报国的凛然正气,慷慨赴难的燕赵侠骨,忧国忧民的志士情怀,雍容华贵的大家风范,平和恬谈的贵族气度,温柔敦厚的京都民风,也有骄虚的官气和鄙俗的痞气。事实上,只有那些远离城市的地方才会有纯朴的道德,但却又不会有雍容气度和开阔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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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痞气更多的是一种市井气。因为市井小民无权无势,没什么本钱与人抗争,也没有多少能力保护自己。为了求得老小平安,也为了找个心理平衡,他们不能不学会世故和圆滑,甚至学会损人和耍赖。北京的平民比谁都清楚“硬抗不如软磨”的道理,也深知嬉皮笑脸有时比义正词严更管用。久而久之,无奈就变成了无赖,圆滑就变成了油滑。同时,粗犷和粗糙也变成了粗鲁和粗俗。再加上北京人的能说会道,就构成了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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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气本是一种病态:一牌之积名曰痞气。一旦在北京,它又是一种生存之道。所以北京人甚至不忌讳痞。北京的孩子在自家阳台上看见街上自行车带人,会高声唱道:“自己车,自己骑,不许公驴带母驴。”遇到这种情况,上海的家长会把孩子叫回来,训道:“关侬啥事体!”北京的家长则会不无欣赏地笑骂一句:“丫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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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北京人的痞气甚至能“上升”为艺术,比如红极一时的“痞子文学一就是。这种文学的产生,除这里不能细说的时代原因外,与北京城的城市特征也不无关系。即:一,北京本来就是一个大雅大俗的城市,再俗的东西,在这里也有容身之地;二,北京的大气和厚重,使任何东西都能在这里得到升华;三,北京人本来就多少有点欣赏痞气,如果痞得有味道还有内涵,那就更能大行其道。杨宪益先生诗云:“痞儿走运称王朔,浪子回头笑范曾。”不管我们对这两个人作何评价(本书无意褒贬),都可以肯定他们只会出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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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官气在朝痞气在野,那么,又有官气又有痞气的,就在朝野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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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学术界无疑是全中国最优秀的。北京有国家科学院和社会科学院,有全国最好的高等学府,那里精英辈出,泰斗云集;有国家图书馆和博物馆,那里馆藏丰富,积累深厚;有国家出版社、国家电视台和最权威的学术刊物,能为学术成果的发表提供最好的园地;何况北京位居中央,居高临下,四通八达,消息灵通,发言权威,总能得风气之先,居全国之首。北京的学术界,不能不优秀。事实上,中国最权威的学术成果出在北京,中国最杰出的学术人才出在北京,“五四”以来一直被全国视为楷模的学术传统也出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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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北京的学术界并不是世外桃源。它同样未能免俗地有着官气和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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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说过:“文人之在京者近官,没海者近商,近官者在使官得名,近商者在使商获利,而自己也赖以糊口。”(《“京派”与“海派”》)所以,北京学术界历来就有“近官”甚至“进官”的传统,而于今尤甚。如果说,过去北京学术界尚有“高士”,那么,时下则颇多一官迷”。表现之一,便是特别热衷于操作各类学会协会。为学术交流故,成立学会,展开讨论,从来就是必要的。可惜,不少人的心思,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的做法,也“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沛公”者何?学会协会中会长理事之类“一官半职”是也。先师吴林伯教授曾总结概括各类学术讨论会的四项任务,曰“封官、办刊、会餐、爬山”,于是它便往往变成一种为少数人蟾宫折桂提供舞台,为多数人公费旅游提供机会的活动。所以,每到学会换届之时,你便总能听到一些喊喊喳喳的声音,看见一些上窜下跳的影子,而这些声音和影子,又多有京味。当然,说有此念头的只是北京学人,是冤枉的;说北京学人只有这种念头,也是冤枉的。他们的标的,可能并非区区理事,而是“学界的领袖地位或人民大会堂的红地毯”(凌宇(从“京派”与“海派”之争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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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赞成学者科学家参政议政,甚至并不反对“学而优则仕”。官总要有人做。做官并不丢人,就像做工、种田、教书、做买卖并不丢人一样。但,“在商言商。在官言官”,在学就该言学,不能吃着碗里想着锅里,更不能做着学者却想着摆官谱过官瘾。然而北京学术界却真有这样的人,我就曾亲眼目睹。1997年,我在北京海淀区某民营书店里偶遇一场民间举办的作品讨论会。民间活动,又在民营书店举行,应该颇多“民气”吧?然而不,官气十足。巴掌大的一块地方,竟安排了主席、列席、与会、旁听四个区位。主席台上,依官方会议例,摆了写着姓名的牌子,几个文坛领袖、学界泰斗、社会名流仿佛登坛作法似的,严格按照左昭右穆的序列对号入座,一个秘书长之类的人物则煞有介事地宣读官腔十足的贺信贺词。说实在的,我当时真有哭笑不得的感觉。也许,会议组织者的本意是好的,是为了表示讨论会的郑重其事和对那几位头面人物的尊重,但实际效果却适得其反:吓!他们竟然下作到跑到民营书店过官瘾来了,这同在街头捡烟屁股过烟瘾有什么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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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有更下作的。比如卖论求官、落井下石、拉帮结派、自吹自擂等等。总之是登龙有术,治学无心,因此投机取巧。见风使舵,东食西宿,朝秦暮楚。“前数日尚在追赶时髦,鼓吹西方当代文学思潮,数日后即摇身一变,大张批判旗帜,俨乎东方真理之斗士”(凌宇《从“京派”与“海派”之争说起》);或者东拼西凑抄抄剪剪炮制“巨著”,被人发现硬伤又厚着脸皮死不认账,还要倒打一耙。这就不是官气,而是痞气这些毛病,自然并非北京学术界的“专利”,但,似以北京为尤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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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都发现,现在的北京人,已经少了许多儒雅,多了几分粗俗;少了许多平和,多了几分浮躁。就拿和龙应台“吵架”的那个“着汗衫的年轻胖子”来说,人家不过是用带上海腔的普通话叫了一声“同志”,就大为光火,挑衅地问:“称呼谁呀?谁是同志呀!”犯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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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粗俗多见于市井,那么,浮躁便多见于学界。早就有人指出:浮躁,或者说,表面化、轻浮、躁动,是八九十年代京师文化的特征。浮躁之风改变了北京学术界风气。一些人急于成名,大部头的一专著一频频问世,但只要轻轻一拧,那水分就会像打开了自来水龙头一样哗哗往外流。一些人热衷于当“主编”,实际上不过是邀集些”枪手”,或招集些学生,“编辑”(实为拼凑)有“卖点”的“丛书”。另一些人则被各种飞扬浮躁的东西冲昏了头脑,“项目、资金、论著量、引用量等形式化指标满天飞,取代了对真正学术目标的追求,真正关心人类命运、宇宙本质和学术真理的头脑为浮躁的学风压倒”(郑刚《岭南文化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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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人信守“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准则,只知道北京的学术舞台上隔三差五就有闹剧开场,隔三差五就有新星升起。新名词、新概念、新口号、新主张、新提法被频繁地制造出来,然后迅速推向全国,而外省那些做梦也想“跑步进京”的风派学人们,则趋之惟恐不及。但如果我们对这些年北京学术界张扬的种种新名词、新概念、新口号、新主张、新提法一一推敲一遍,便不难发现其中固然有思想解放观念更新,同时也不乏哗众取宠标新立异。一些新名词、新概念、新口号、新主张、新提法,其实不提也罢,并不妨碍学术研究的深入进行。甚至可以说,某些新名词、新概念、新口号、新主张、新提法,根本就没有多少新内容,只不过把赵丽蓉变成了“麻辣鸡丝”,或者像北京某学人那样把孟子(Mencius)译成了“门修斯”。相反,倒是一些老名词、老概念、老口号、老主张、老提法,很需要有人进行一番认真的清理,因为它们几乎从来没有真正弄清过。但没有人来做这种工作。因为做这种工作出不了风头出不了名,与“学界的领袖地位或人民大会堂的红地毯”也没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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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北京学术界由平和而浮躁,并非完全因为这座城市变化太多太大太快所致,而是这座城市原本就有的官气和痞气在作祟。就拿前面提到的由一追赶时髦,鼓吹西方当代文学思潮”一变而为“大张批判旗帜,俨乎东方真理之斗士”来说,就决非胆小怕事或见风使舵,而是认准了一条道儿:“要做官,杀人放火受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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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新京派”为什么有点像“老海派”“海派文化与京派文化的反置”,确乎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现象,而且也已经引起了学术界的注意,比如顾晓鸣在《上海文化》1995年第1期上发表的文章便是以此为题的。所谓“反置”,表现在学界,大约也就是北京学人变得浮躁,有些哗众取宠;上海学人则相对沉稳,显得治学严谨。不过,在我看来,那其实不过是一块硬币掉了个面而已。骨子里透出的,还是这两座城市固有的文化性格。正如杨东平所说,上海学人在研讨会上发言讲话极有分寸,就“不仅是为了政治保险,有时也是怕自己的观点被别人剽窃”《城市季风》)。这显然是上海人特有的那种谨慎,即商业社会中人不想在政治上惹是生非和不愿泄露商业机密的习惯所致。北京的学人则相反。他们当惯了中心当惯了老大,习惯了“登高一呼,应者云集”,“号令一出,天下披靡”。因此一旦“群雄割据,诸侯林立”,风光不再,众望不归,便不免失落。而一些新进人物又功利心切,急于“崭露头角”,巴不得“立竿见影”。失落感加功利心,就使得他们不甘寂寞,急于重建中心地位和正统地位。这就要制造热点,制造话题,制造明星人物,制造轰动效应,甚至不惜为此动用当年的“海派手法”。所谓“新京派像老海派”,原因便在于此。但,在京者近官意在名,没海者近商意在利,“新京派”并变不成“老海派”。更何况,老海派除“商业竞卖”之外,毕竟还有“名士才情”,是“名士才情一再加“商业竞卖”,新京派却是犯商业竞卖”再加“政治投机”,一点才情和趣味都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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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不少北京人的“坏话”,好像挺不喜欢北京。其实,我爱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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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北京,这是许多中国人都会说的话。中国人对北京和上海这两座城市的态度也是微妙的。我们会说“我爱北京”,却不大会说“我爱上海”,只会说“我喜欢上海”。说“我爱上海”,说的人别扭,听的人也别扭。说“我爱北京”,说的人顺口,听的人也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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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首先因为北京是新中国的首都,同时也因为北京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和中国文化的象征。爱北京,也就是爱中国,爱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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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也许是最能代表中国文化的城市西安太老,洛阳、开封、曲阜、江陵太小,南京和杭州总让人联想到偏安江左、纸醉金迷,况且屡遭兵火,也元气大伤。只有北京,曾经是元明清时代帝国京都和民国时期文化首府的北京,才集中了中国文化的精华,最能代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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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任何中国人,尤其是上了点年纪的人到了北京,都会有回家的感觉,不像在上海那样感到陌生,在广州那样感到怪异,在深圳那样感到不属于自己。这种感觉会使你忍受甚至宽容北京各窗口行业明显劣于上海、广州、深圳的服务态度(也许这也是这些行业屡教不改的原因之一)。同样,那些在北京学习工作过的人,尽管总在抱怨北京风沙大,气候干燥,空气污染严重,服务态度恶劣,街上找不着电话,不管上哪儿都远,出门只敢打一“小面”还老打不着(以后就更打不着了,因为据说北京的“面的”都要换成“中华子弹头”);或者总在抱怨北京变得越来越不像北京,茶馆、胡同、四合院以及院里的金鱼缸石榴树肥狗胖丫头一个个都不见了,CHINA变成了“拆哪”,而门脸儿都“恢复”了旧时模样的前门大栅栏又怎么逛怎么觉着别扭,名满天下的“京味小吃”也都是“民工味儿”;但他们一旦离开北京,就会想念北京,有时那思念竟会超过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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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也是,有哪个城市能比得上北京西安是历史悠久的,却少了点儿生气;深圳是生机勃勃的,又少了点积淀;成都是积累丰富的,却少了点儿气度;武汉是气吞云梦的,又少了点儿风味;广州是风味独异的,却少了点儿情调;苏州什么的倒有情调,可又不成气候。何况它们都没有北京“大”。上海倒是国际化大都市,却又没多少历史,很难代表中国文化。只有在北京,你才会真正感受到中国文化的不同凡响和气势磅礴,悠远凝重和博大宽宏,并找到一种既在世界又在中国、既能与先贤交往又能与未来对话的感觉。如果说,在本世纪前半叶,没有哪个城市能比北平“更能慰藉处在社会和文化剧变中的知识分子那种迷惘失落的情怀”(杨东平《城市季风》),那么,在今天,也没有哪座城市比北京更能让人感受到新中国跳动的脉搏和前进的步伐。难怪有那么多文化人都希望到北京去发展自己只有在北京,他们才能确保自己很深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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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北京是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家园。正如在所有的城市中,北京最像首都,北京的大学也最像大学。以清华北大为代表,这些建在王府旧址或废园的京师“大学堂”(如中国大学郑王府,民国大学醇王府,华北大学礼王府,协和医大豫王府,燕京大学睿王园,清华园则是淳王的“小五爷园”),有着最纯正的学风、最高雅的品味和最自由的空气。左边红帽子(陈独秀),右边黄马褂(辜鸿铭),国子监、翰林院的传统和牛津剑桥、哈佛耶鲁式的教育奇妙地结合在一起,使北京的大学一度成为精英文化的大本营、思想学术的制高点和社会发展的思想库,也使北京成为最有学术氛围和人文精神的地方。尽管北京的大学已几经变迁,清华国学研究院四大导师(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赵元任)和众多大师、名士的风采我们已无由瞻仰,但蔡(元培)校长时代的北大却仍是中国知识分子心中精神偶像,发初倡导于北京的、以科学和民主为号召的新思想和新风气也仍是他们的精神支柱。同样,尽管近些年来,由于个别人(即所谓“新京派”)的原因,北京学术界已显得有些浮躁,但北京仍有许多真正的读书人。他们靠微薄的薪资维持贫寒的生活,居陋室,着布衣,粗茶淡饭,家徒四壁,却将学术研究作为生命之寄托,坚持着极为罕见、难得和可贵的书生意气,守护着我们的精神家园。显然,有北京在,中国数千年的学术传统就会薪尽火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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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这种书卷气是否也像胡同四合院里的大爷气一样在北京的空气中日见稀薄,也不知道席珍流布的木铎之声是否也会像“小小子儿,坐门墩儿”的歌谣一样随风飘逝。古老的文化如今秋阳般暖暖也懒懒地洒落在京城不起眼的各个角落里,任凭有心人去捡拾那些碎宝流金。新生活和新文化正雨后春笋般带着湿漉漉的春意拔地而起,早已不是“草色遥看近却无”。但我却更迷恋北京的秋天二我总以为,北京是属于秋天的。北京是秋天的诗,是秋天绵长、醇厚、博大、雄浑的诗。郁达夫先生曾用他美妙的文笔描绘过北京的四季:冬季有户外呼啸的北风和室内堪恋的温软,春天有城厢内外“洪水似的新绿”,夏日有葡萄架下藤花阴处的冰茶雪藕、盲人鼓词和柳上蝉鸣,而秋天则更是一部“百读不厌的奇书”。尤其是京郊那草木摇落金风肃杀之感,真能让人感动至极而涕零(《北京的四季》)。的确,北京最壮观的是门,最耐看的是秋。只有在秋天,你才能真正体味华北平原的遒劲雄风,燕山脚下的浩荡王气,文化古城的萧散悠远,田园都市的恬淡平和。同样,也只有在北京,你才能真正体味到秋天的成熟与丰满、爽朗与澄明、静谧与深沉、悠长与隽永、色彩斑斓与硕果累累,体验到“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的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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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庾信文章老更成。”换了人间的北京,当会更加诗意盎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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